
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 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 购房人姓名:
所在单位: 建立公积金前工龄: 年 配偶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职称:
所在单位: 建立公积金前工龄: 年 房屋座落: 夫妇双方建立公积金前工龄和: 年
房屋名称: 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改办批准书编号: 建筑年代:
年 本幢楼层:层 本户楼层:层 结构等级: 混合 四邻墙界: 集资金额: 元 建筑面
积(包括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 ? 用地面积: ? 计价面积: ? 其中超标准面积: ?
占地面积: ? 楼层: , 朝向: 地段: 增减系数总和: , 付款方式:一次性 现住房折
扣: 年折旧率:2% 年工龄折扣: 3.14, 一次性付款折扣:20% 附图:
1、标准价计算: 产权比例:
房 大写:
2、成本价计算: 产权比例: % 改
售 大写:
3、市场价计算: 产权比例: 房
大写:
应
4、超标准建筑面积部分房价:
交
5、其它附加费: 款
大写:
合计: 元 大写:
实际交款额: 元 大写:
原产权单位意见:
(公章)
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房委办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审核:
年 月 日
房改售房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审批表 购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房屋座落: 建筑年代: 年 原购房方式: 享受产权比例: , 原购房款: 元 至96
年底夫妻工龄和 年 增加产权比例: , 补交房款: 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权比例
合计:100, 原购房批准日期: 计价面积: 平方米 所购房款总额: 元 本栋楼层: 层
本户楼层: 层 结构等级: 楼层调节: , 楼层调节: , 地段调节: , 产权过渡计算
公式:
金额大写:
原购房批文: 产权过渡批文: 原产权单位意见: 经办人:
(公章)
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房委办意见: 经办人:
(公章)
房委办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集资建房房改所需材料
1、集资建房单位房改申请。
2、集资建房批文,发改委批文,物价局定价批文(或房产评估报
告)。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工龄证明。
4、集资房交款发票。
5、夫妻双方住房信息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及楼层平面图。
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所需材料
1、产权单位过渡申请。
2、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工龄证明。
3、部分产权证复印件。
关于房改中所购住房部分产以向
全部产权过渡计算办法的通知
信地房改字[1998]02号
各县市房改领导小组、地直房管局:
为了进一步理清房改中住户所购住房的权属关系~按照国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
~实行货币化分配住房的房改总原则和地区行署信政,1997,2号文件的规定~现将
房改中住户所购住房由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的计算办法明确如下~望遵照执
行。在过渡时要相着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一刀切~保持房改政策的连续性和社会
稳定。
一、 根据行署信政,1997,2号文件规定~凡在94年住
户以予交购房款方式购买的住房~获得70%产权~
在此基础上~按夫妇双方工龄和每两年增加1%的产
权确定~工龄和计算截止到96年底。若按上述办
法计算后仍未达到全部,100%,产权~住户购买剩
余部分产权需补交购房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补交购房款,住户应享受面积×评估价×剩余部分产权
比例
二、 凡是住户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获得80%的产权~
住户若将剩余的20%产权也买下~从而达到全部
,100%,产权~其补交购房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补交购房款,住户应享受面积×成本价×20%
对上述两公式说明如下:
1、在我区房改售房中~超面积部分已由住户购房时按当年评估价或市场价购
买~该面积个人已享有100%产权~补交房款时不再含超面积部分。
2、住户应享受面积标准~按住户参加房改当年的标准核定。若住户所购住房
没有达到应享受面积~以实际购房面积为准。
3、评估价以购房当年参加房改时产权证上标注的评估价为准~成本价以当年
售房时的标准价上浮20%计算。
4、若住户所交的建房集资款高于标准价购房金额~多交的集资款可换算成产
权比例~具体计算公式为:其增加的产权比例,多交的集资款 ?,住户应享受面积×
成本价,×100%~直到住户拥有全部,100%,产权~再多出的集资款应退还本人。
信阳地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
信房改字[2000]第04号
各县,区,房改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信政{1999}33号,文件精神~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住房社会化、商品化~
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现将有关规定补充如下:
一、关于集资建房的规定
1、在符合城市规划和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继续鼓励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和合
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单位购、建住房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相关政策~为防止新房流
入旧的分配体制~各单位购、建住房应先到政府房改办审批~再按程序报批。
3、集资建房单位须先将集资款存入房改办指定的银行专户~房改办按工程进
度拨款~集资款使用应接受政府房改办的监督。
4、凡不经政府房改办批准集资建房的单位~不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房产管
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集资建房只能出售给本单位无房户和住房未达标户职工~不准外销。
6、单位集资建房竣工后~按其成本构成的七项因素:,1,、征地和拆迁补偿
费,,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3,、建安工程费,,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5,、管理费,占前4项总和的2%,,,6,、贷款利
息,,7,、税金。由政府房改
办负责审核~根据楼层不同而给予调节后~全部由职工个人支付~个人住房享
受面积标准不变~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执行~不经优惠。有条件的单位可发放住房
补贴。
7、禁止单位新征土地集资建房。
8、对于已经向政府房改办申请集资建房及申请参加房改的单位~由于其它原
因未能及时办理房改手续的~其售房价格仍按房改部门批准时的价格计算。
9、师河、平桥区的职工集资建房审批工作由市房改办直接办理。
二、稳步出售旧公有住房
1、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单位职工参加新房集资时~应与建房
单位签定协议~待新房建成后~其所住旧房由房权单位按原价退经个人或冲抵集资
款。其退出的旧房可出售经本单位无房职工。售房价格2000年可按成本价692元
/m执行,具体计算办法执行信房改办字[1999]第72号~不发补贴,~也可按其成本
构成的七项因素折旧计算~单位在职工购房时发放补贴。
2、旧房之间调换~一幢楼之间调换的~执行原房价,不同旧楼之间调换的~执
行不低于所调楼房其它购房户所购住房时的房价~超面积部分执行届时市场价。新
老住户之间的售房款差额存入由房改办指定的银行~纳入单位住房账户~专款专用
~严禁挪用。2000年住房的市场价按752元/m2计算。
3、旧房调整时~装修部分可由单位与原住户或退房户与新住户协调解决~也
可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大力推进已购住房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
1、已取得部分产权的住房~均可将所购住房由部分产权向全部
产权过渡。对于1999年12月31日之前已向房改部门申请实行过渡的~过渡
计算办法仍按原信阳地区房改领导小级《关于房改中所购住房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
过渡计算办法的通知》,信地房改安[1998]02号,执行~并可给予过渡部分房价款
的20%的一次性付清款优惠。对2000年元月1日以后申请过渡的~过渡计算过程
中的原评估价与成本价取消~执行692元/m2的成本价~并给予住房折旧和楼层、
地段、朝向调节系数。2001年元月1日以后申请过渡的~执行届时的成本价和政
策。
2、对于产权比例过渡过程中~购房人已死亡的~可将购房人改为其配偶。购
房人夫妇双方均不在世的~可先按原购房人办理产权比例过渡手续~然后按《继承
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
四、鼓励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
1、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单位职工 ~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发放住房补
贴。
2、单位持购房认的有关资料~报政府房改办登记审核~得到批准后~由单位
将住房补贴直接汇入售房单位帐户。
3、2000年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仍执行,40+3.14*职工建立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
享受住房面积。
五、其它
1、离休老干部的住房可租、可买。购买现住房扔按原行署信政,1995,106号文
件执行。
2、产权部门在发放房改房产权证时~须在扉页上由发证部门加盖“房改售
房”专用章后~方可发放给购房职工。
3、凡业经原地直、信阳市、信阳县房改部门批准的房改批复仍
然有效~可继续执行。但自此文下发之日起~两区、和市直凡需申办房改手续
的~需经市房改办统一审批后执行。
六、严肃房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1、一对夫妇购占两套住房的~原价退出一套后~另一套可推向二级市场。不
主动退出的~待清房处理后~方可推向市场。]
2、对违反规定~继续实行无偿实物分配或带有福利性质分配住房~拒不参加
房改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000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文发布于:2023-11-26 17:03: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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