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地使⽤证没有办理该如何进⾏办理
在我国⼟地都是归国家所有,⽽且国有⼟地都是需要办证的,⽐如说你要在⼟地上建房,需要办理相应的房产
证,建⼚需要办理⼚房证。总的来说⼟地的使⽤都需要办证,接下来就和店铺⼩编⼀起来了解下国有⼟地使⽤证没有
办理该如何进⾏办理。
第⼀步,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资源分局领取⼟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地申请
证。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
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地变更登记⼿续。如果售房单位或有协助义务的部门不愿意提出
申请的,购房户可以以栋为单位⾃⾏提出申请。
第⼆步,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国有⼟地使⽤证》。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地登记,⽆法提供⼟地证的,可提
交下列证明资料:属1987年1⽉1⽇以前所建房屋的,提供房屋建筑执照或房屋产权证;属1987年1⽉1⽇以后建房的,
提供经市政府或市⼟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地批准⽂件。另外还须提供的是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份证或户籍
证明及分户销售及分摊⽤地情况表(由售房单位提供;如未曾分摊的,可暂不提供,由市国⼟局为其办理分割登记后再
填写);如属房改房,且已上市交易的,还须提交《房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地出让⾦证明。最后,您只需要等待领取
⼟地证就⾏了。需要提醒的是,售房单位等在法律上有义务提供有关⼟地、房产⼿续材料,协助购房户办理“三房”⼟
地变更登记⼿续。
办事规程:
⼀、受理申请材料
⼆、审核材料、校准登记
四、颁发证书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转让⽅应提供的材料:
1、⼤⼟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1⽇以后颁发的⼟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
(⼟地⽤途⾯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商营业执照或⾏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资源局提取);
6、《⼟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受托⼈⾝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宗⼟地使⽤权分摊⾯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法⽤⼟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宗使⽤权登记表;新⽅法⽤共⽤宗⼟地使⽤权分
摊⾯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
⼈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共有⼈⼟地⾯积按产权证上⽐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
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致)。
(⼆)、受让⽅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为个⼈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共同申请并盖章、⾝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受托⼈
的⾝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商营业执照或⾏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
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致。)
⼆、办理《国有⼟地使⽤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地使⽤证》原件、《成都市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份证双⾯复印件(第⼆代双⾯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说
明。
(⼀)因房屋买卖发⽣的个⼈《国有⼟地使⽤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地矿权交易
中⼼出具);
(⼆)因房屋买卖发⽣的单位《国有⼟地使⽤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地使⽤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资源
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份证明,⼟地登记委托书、法⼈⾝份证复印件,受托⼈⾝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商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的《国有⼟地使⽤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的《国有⼟地使⽤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的《国有⼟地使⽤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三、《国有⼟地使⽤证》的注销登记:
(⼀)出具书⾯申请和⼟地登记申请书;
(⼆)申请⼈为个⼈的应提供⾝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为单位应提供法⼈⾝份证明、⼟地登记委托书、法⼈⾝份证复印件,受托⼈⾝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
业⼯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致”。
(四)原⼟地证书;
(五)政府批⽂或⼟地权利终⽌的有效⽂件;
四、⼟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材料:
(⼀)出具书⾯申请和⼟地登记申请书;
(⼆)申请⼈为个⼈的应提供⾝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为单位的法⼈⾝份证明、⼟地登记委托书、法⼈⾝份证复印件,受托⼈⾝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
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致”。
(四)《成都⽇报》刊登遗失启事的报纸⼀天(⼟地登记⼈为单位的应刊登1-8版正版,⼟地登记⼈为个⼈的可刊登1-
8版的为您服务栏,见版3个⽉后到成都市国⼟资源局青⽺分局索取《注销公告》(遗失启事的内容要包括⼟地使⽤⼈
名称、⼟地座落、办理时限:
⼀、待办公设备配齐后,办理《国有⼟地使⽤证》变更登记可当⽇取件。
⼆、集团报件登记和⼤型宗地分割变更登记,在资料齐全、审核⽆误后,15个⼯作⽇完成。三、《国有⼟地使⽤
证》注销登记,⾃受理之⽇起15个⼯作⽇完成,需进⾏地籍调查的宗地,另加20个⼯作⽇。
在上⽂中⼩编提及到了办理国有⼟地使⽤证需要的相关资料以及相关流程。在办理相关证件时⼀定要注意有关部
门的上班时间等细节问题。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本文发布于:2023-11-26 18:49: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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