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后公房市场价格的评估思路与原则
售公有住房指的是多个不同时期、不同单位建造的房屋,时间跨
度较大,早的建于六、七十年代,已属陈旧房屋,剩余使用年限不多。
晚的建于97年或98年取消实物分配之前,属于新房。由于房改房被
拆除后,并没有法律、法规保证原产权人对土地继续享有使用权,同
时房价中包含了
售 公有住房指的是多个不同时期、不同单位建造的房屋,时间跨
度较大,早的建于六、七十年代,已属陈旧房屋,剩余使用年限不多。
晚的建于97年或98年取消实物分配之前,属于新房。由于房改房被
拆除后,并没有法律、法规保证原产权人对土地继续享有使用权,同
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价值的因素但并不意味着职工购买住房,也同时
购买了七十年或五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对使用年限所剩无几的
陈旧房屋,买房实际上等于买了几年的使用权,这时购房与租房的实
际效用几乎一样。只要没有通货膨胀,这类房屋几乎没有增值、保值
的可能,而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贬值。因此,评估陈旧已购公房,
应采用收益还原法,其市场价格应等于长期租赁的租金折现之和。
对于投入使用时间不长的房屋,大多用于自住,即使出租,目前也没
有稳定,合理的租金收入。同时,由于土地成本及房屋成本不易确定,
使得收益还原法和成本法均不宜采用,只有市场比较法切合实际,具
有一定的实用性。比如同地区类似商品房再转让实例可以作为可比实
例。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商品房与售后公房的税费负担标准及项目有
差异,必须加以修正。 对投入使用时间居中的房屋,应注意收益
还原法与市场比较法这两种方法的衔接,但侧重于市场比较法。因为
预测租金水平会随租赁时间的延长而降低精确度。相对而言,市场比
较法更能反映当事人的现实市场经济行为,因而更能为人所接受。
有两个须注意的问题:一是房屋功用、权利、总价值一致的原则,即
两个不同的房屋,只要功能、权利相同,总价值也应一致,这决定了
税费修正的必要性。二是租售协调一致的原则。即完备的房地产市场
中租金与售价之间应协调,这一原则决定了陈旧售后公房的售价应与
长期租赁情况下的租金折现之和等同一致。只有正确把握这些原则,
才能较正确地评估售后公房的市场价格。

本文发布于:2023-11-26 19:10: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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