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发(作者:春意)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科技馆建设项目的复函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06.12.04
• 【字 号】闽发改社会[2006]1024号
• 【施行日期】2006.12.0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科技馆建设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6〕1024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科技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大[2006]34号)及附件悉。为完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经研究,同意在福州大学新校区内新建科技馆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科技馆。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高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51亩,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1020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资解决。 六、建设期限:2007年至2009年。
请抓紧组织落实,按程序报批。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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