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促进农牧民
持续增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 【公布日期】2012.02.13
• 【字 号】阿行办发[2012]4号
• 【施行日期】2012.02.1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
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意见(2011-
2015)》(阿地党发〔2011〕31号)精神,用好用活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专项资
金,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实现农牧民持续快速增收,行署决定成立地区促进农牧民
持续增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朱天舒(地委副书记)
副主任:赵 杰(行署副专员)
委 员:吉格尔·阿西木汗(地委副秘书长)
仲玉银(地委副秘书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建新(行署办公室调研员)
郭绍文(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 玲(地区审计局局长)
蔺卫史(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新斌(地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肯杰哈德力·XXX力哈孜(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勇(阿勒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各县(市)、喀管委、各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农牧民持续增
收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审核专项资金运行及绩效评价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专项
资金支持方向、额度等事项。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评审委员
会议,督促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并组建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地区财政
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监管使用;地区审计局负责做好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地区
监察局负责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其他部门负责落实评审
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办公室主任:仲玉银
(兼),副主任:买卫杰(兼),成员:魏占湖(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
业科科长)、张凤智(地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信
息整理等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仲玉银(地委副秘书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郭绍文(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赛依劳·沙都(地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马海峰(地区供销合作办事处主任)
海拉提·兑色拜(地区科技局局长)
韩德生(地区牧民定居办主任)
蔺卫史(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肯杰哈德力·XXX力哈孜(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治江(地区建设局副局长、富民安居办副主任)
郑洪全(地委基层办主任)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负责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报
告评审委员会。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监
管,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及时向专项资金绩效
评价小组汇报资金运行、绩效评价报告、检查验收结果等情况;其他部门负责做好
本部门、本行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本文发布于:2023-11-22 12:59: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88/3393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专项资金支.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专项资金支.pdf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