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军,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广东丰顺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江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2017年1月,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被"双开"。
中文名邹家军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丰顺
出生日期1963年9月日
毕业院校广东省社科院
性别男
人物履历1981.09-1988.05,阳春石碌铜矿修配厂技术员、团委书记、铜矿团委副书记;
1988.05-1993.06,江门市棉纺厂团委副书记、企管科副科长、厂长办副主任(其间:1988.03-1991.02,广东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6-1996.04,江门市棉纺厂党委副书记(其间:1993.06-1994.01,兼厂长办主任,1995.01-1996.03,兼永丰纺纱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
1996.04-1998.12,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科主任科员;
1998.12-2001.08,江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6.09-1999.07,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08-2003.05,江门市蓬江区委常委、区委办区府办主任;
2003.05-2004.08,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04.08-2005.03,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长;
2005.03-2006.11,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11-2006.12,江门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6.12-2007.01,江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01-2015.08,江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5.08,江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5,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任免信息2015年7月,广东省委批准:邹家军任中共江门市委副书记。
人物事件违纪被查2016年5月25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江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邹家军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逮捕2016年11月3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双开2017年1月,据广东省纪委消息: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邹家军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司法诉讼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邹家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家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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