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委员会,2010年1月27日成立,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由国家国务院决定而设立,这是中国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
中文名国家能源委员会
成立时间总部所在地北京
主要官员李克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领导分工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机构背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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