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个⼈所得税怎么算
应纳税所得额=⽉度收⼊-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的计算⽅法:
应纳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度收⼊-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专项附加扣除;
1、⼦⼥教育:纳税⼈的⼦⼥接受全⽇制学历教育的相关⽀出,按照每个⼦⼥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400元定额扣除。同⼀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纳税⼈接受技能⼈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
⽀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病医疗:在⼀个纳税年度内,纳税⼈发⽣的与基本相关的医药费⽤⽀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负担(指医保⽬录范围
内的⾃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利息:纳税⼈本⼈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商业银⾏或者为本⼈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的⾸套住房贷
款利息⽀出,在实际发⽣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纳税⼈只能享受
⼀次⾸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纳税⼈在主要⼯作城市没有⾃有住房⽽发⽣的住房租⾦⽀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1500元;
(⼆)除第⼀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1100元;市辖区户籍⼈⼝不超过100万的
城市,扣除标准为每⽉800元。
6、:纳税⼈⼀位及以上被赡养⼈的赡养⽀出,统⼀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为独⽣⼦⼥的,按照每⽉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为⾮独⽣⼦⼥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1000元。可以
由赡养⼈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式和额度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文发布于:2023-03-04 11:25: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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