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
设备是指工业购买者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工业产品,包括固定
设备和辅助设备等。
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
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
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
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变配电:
1.1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变压器每年进
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1.2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1.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
做好记录;
1.4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1.5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1.6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1.7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
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1.8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
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1.9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
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1.10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
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应急供电:
2.1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
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2.2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
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2.3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
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2.4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
滤清器、冷却液;
2.5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
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2.6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
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2.7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
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2.8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
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给排水:
3.1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
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
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
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3.2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
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3.3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
境卫生,无污染物;
3.4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
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5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6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
康证》上岗;
3.7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
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
告;
3.8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
顾客;
3.9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3.10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
江河取水。
空调:
4.1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4.2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4.3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
行数据;
4.4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每
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
4.5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
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4.6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
(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
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4.7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
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
4.8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
现象;每二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
4.9定期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
符合标准要求;
4.10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定,保证空
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11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
校验;
4.12按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温度范围,夏季室内温度22-
26℃,冬季室内温度18-22℃,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
(水、电、煤气、燃油等)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
4.13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
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
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
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
能投入运行。
锅炉:
5.1蒸汽锅炉
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
机部分及程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
油(气)喷嘴、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
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修清洗;对锅筒内部
进行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
爆装置进行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
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
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3毫克/升;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2热水锅炉
——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电梯自动扶梯:
6.1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平层准确,轿厢照明、内外呼梯
按钮完好,楼层显示正常,轿厢内整洁无污染;
6.2根据温度情况开启轿厢风扇;
6.3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
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
6.4自动扶梯运行平稳舒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5应由A级专业资质的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护
保养,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运
行;
6.7设专职人员对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并按技术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巡检及记录;
6.8至少保障一台电梯24小时运行;
6.9电梯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
现场维修;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
时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6.10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机房内温度不超过设备安全运行
环境温度,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并挂于显眼方便
处。
消防:
7.1当被检测探测器响应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
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确认灯;
7.2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
报警按钮应当有动作显示;
7.3火灾时应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强制
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内;
7.4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
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7.5故障报警: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
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
7.6火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
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
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
7.7电源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自动投入运
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7.8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
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联动迫降后可进行人工操作,其功能、信号
均应当正常;
7.9火灾确认后,应当控制相应部位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
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0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将着火层防烟风阀、排烟阀
打开,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1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
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2火灾确认后,应当释放所有门禁装置,保证疏散门的畅通;
7.13消防对讲电话应语音清楚无干扰;
7.14自动喷淋系统有水流动时,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
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7.15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
时间;
7.16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7.17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7.18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7.19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
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
7.20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7.21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7.22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
水;
7.23消防系统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对其进行维
护保养;
7.24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25消防主机除检修时间外,必需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7.26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
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
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7.27监督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做好消防设备月、季、年度测试工
作,按时段和设备数量比例,抽查、检测系统设备,全年覆盖所有系
统设备;
7.28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监督完
成情况;
7.2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安全防范:
8.1系统设置时间、日期准确,摄像机编号有逻辑性;
8.2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分组同步切换标识清楚;
8.3传输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对干扰信号进行屏蔽,同轴电
缆两端“地电压”应一致;
8.4录像机工作正常,显示准确、整洁;
8.5录入资料应保持7天以上,并应有时间、日期及摄像机编号,
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
8.6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室外摄像机
应注意防水、防尘、密封及散热,并应满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8.7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8.8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8.9多媒体图形工作站应直观显示各监控点位置,对报警应及时
响应;
8.10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周界报警装置应安装
牢固,灵敏可靠,及时反馈报警信息;
8.11每季度对UPS电源进行一次完全代载放电,并充电检测;
8.12维修保养工作由专职人员进行,非受权专业人员不得擅自
更改安防设置及对主机开盖检测箱内元件;
8.13设立监控资料调用、查阅权限,调用、查阅需经受权;
8.14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补救
措施;
8.15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
楼控:
9.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9.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9.3传感器工作正常,灵敏度适应,通讯正常;
9.4执行调节器工作正常,状态及反馈信息准确;
9.5直接数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输出信号正确,通讯正常、整洁、
线路整齐;
9.6末端设备工作正常,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9.7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
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9.8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9.9每年对仪器仪表、传感器进行校对;
9.10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无老鼠进
入缝隙,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网络通讯:
10.1通信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机数据通讯工作正常、整洁、
线路整齐;
10.2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10.3工作电源及UPS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10.4配线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10.5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10.6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10.7建立授权机制、访问控制、加密与解密相关管理制度;
10.8专人监控关键设备: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打印服务
器、交换机等;
10.9病毒预防:从管理、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着手,预防病毒侵
入;
10.10实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文件备份;
10.11计算机工程师应用相关软件定期对Web
Server,DatebaServer,Mail/FTP等Server进行观测,发现故障
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
门禁:
11.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11.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11.3读卡器指示灯完好、工作正常;
11.4电子门锁工作正常;
11.5门磁开关工作正常,灵活有效;
11.6建立系统权限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11.7作好门禁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11.8每半年对门磁开关、读卡器、电子门锁及蓄电池进行检测。
有线卫星电视
12.1卫星天线安装牢固,外观整洁;
12.2放大器、解码器、混合器、邻频调制器等设备工作正常、
整洁;
12.3光纤收发机、放大器、分配器工作正常,线路衰减小;
12.4传输线路正常,图像清晰;
12.5每半年检测一次干线及各分支器的输出电平。
音乐系统
13.1节目源设备工作正常;
13.2信号放大及处理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量及音响调控效
果完好;
13.3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13.4背景音乐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13.5每季度检测传输电压;
13.6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数字会议系统
14.1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同声翻译等设备工作正
常;
14.2视频、音频、网络线路传输正常、无干扰;
14.3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停车场管理
15.1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15.2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15.3出入口机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15.4区域及车场车位计数显示器工作正常、整洁,数据准确;
15.5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工作正常,车辆及车牌号
清晰,信息相对应及时存入、读出数据库;
15.6电动道闸工作正常、整洁,反应灵敏;
15.7车辆检测器工作正常;
15.8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
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15.9每月对车位进行一次系统数据和现场实际情况的校对,并
及时调整区域及车场车位显示器数据,核对收费数据;
15.10定期备份系统软件及数据。
公共照明
16.1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16.2每天一次巡检大堂、电梯间、停车场、通道、光彩照明、
景观照明、霓虹灯等公共部位照明,有效亮灯率98%以上,如有缺
损及时更换;
16.3每周一次巡检公共照明电源柜,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
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
避雷系统
17.1每年雨季前由成都市防雷中心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
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写字楼内的使用人对重要设施设
备进行防雷检测;
17.2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
17.3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
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
17.4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
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
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
17.5成都地区写字楼建筑物(无特殊计设要求情况下)接地电
阻标准:
3类建筑接地电阻:≤10Ω
2类建筑接地电阻:≤4Ω
计算机房接地电阻:≤4Ω。
高空作业设备
18.1设备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保持安全装置完好
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
18.2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
程,严禁超载;
18.3设备应严格执行作业前的机电系统安全检查与运行状态的
确认;
18.4吊篮运行平稳,无倾斜;
18.5设备各仪表指示准确,各类开关动作灵活;通讯设备正常;
18.6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卸开装置的护罩、封门及其他任何装
置;
18.7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切断电源,锁好操纵装置,并将悬挂
装置按规定方法予以锁定。应有专业人员对设备运行进行管理、记录;
18.8应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及保养,对提升系统进行全面
测试。清除灰尘、滴漏的液体以及可能打滑的其他物质因素。
测量计量装置
19.1测量、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确保准确性和
有效性;
19.2电能表、煤气表、水表等计量装置按规定周期抄写数据,
计算能源消耗量,建立数据档案并分析控制;
19.3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巡查、记录数据,为设备正常运行提
供证据资料;
19.4建立测量、计量装置台帐和检定校验记录表。
标识系统
20.1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及仓储库区内应设指示性标识(包括
引导标志和功能标识,如:电梯、楼梯、出入口通道、残疾人通道、
门牌号、商务中心、问询处、卫生间、有毒有害废弃物存放点标识等);
20.2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内的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等
设置警示性标识;
20.3应在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标识,主要路口设路标;
20.4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等临
时性服务状态标识;
20.5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
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标准的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应符合
GB2894《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各类标
识的格式应统一,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便利、协调、
无涂改,文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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