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公布!河北最新公告来了!
河北省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考试(⾯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案>的通知》(冀教师
〔2013〕9号)要求,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试)⼯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考试的考⽣报名信息全部实⾏⽹上审核。为了⼴⼤考⽣的健康安
全,所有考⽣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不能⼊场考试。请考⽣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
《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报名程序。如因考⽣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
⾯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切后果由考⽣承担。
(⼀)报考注意事项
2.考⽣所报类别笔试各科⽬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具备⾯试报名资格。⽹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笔试成
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将⽆法进⾏下⼀步的⽹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2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在⾯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注册和填报个⼈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
的⾯试报名资格。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考⽣不⽤重新注册(含在2022年上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
4.考⽣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助重置密码
考⽣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机短信为考⽣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学
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慎重更换⼿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5.照⽚要求:本⼈近期的免冠正⾯彩⾊证件照;照⽚⼤⼩、格式为jpg/jpeg,不⼤于200K;照⽚中显⽰考⽣头部和肩的
上部,⽩⾊背景。因照⽚将⽤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上传照⽚时慎重选⽤。(注:照⽚为系统⾃动判定,
请考⽣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上传。)
6.考⽣个⼈⽹上报名完成后,报名⽹页显⽰为“待审核”状态,经过⼯作⼈员⽹上审核后(⼀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
⽹页显⽰为“待⽀付”,⽹上缴费成功后⽹页显⽰“⽀付成功”,则⾯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
存以便查看⽹报审核状态。)
7.考⽣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直接登录系统-⾯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专业)-完
成⽹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在线⽀付考试费(完成⾯试报名确认)-安全退
出。
(⼆)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的已毕业⼈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注:户籍在河北省
内的已毕业考⽣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凭证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管理部门和省教育⾏
政部门进⾏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
政部门进⾏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
3.河北省全⽇制普通⾼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普通⾼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贯制专科在校毕
业年级学⽣、普通全⽇制在校研究⽣,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业⼤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
级)学⽣,可在廊坊市报考。
4.⾮全⽇制普通⾼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
(⼤陆)申请中⼩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作
和⽣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报考,
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相同。
(三)报名条件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
《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试)⼈员应符合⽂件规定的年
龄要求和⾝体条件。
3.申请参加幼⼉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
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3.河北省全⽇制普通⾼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时间安排
2.2022年4⽉16⽇9:00⾄4⽉19⽇17:00,⼯作⼈员⽹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仍可修改个⼈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期截⽌到4⽉21⽇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员,视为⾃动放弃
本次报考。
4.2022年5⽉9⽇⾄5⽉15⽇,可登录报名⽹站下载打印⾯试准。
5.2022年5⽉14⽇⾄5⽉16⽇,全国统⼀考试,各考⽣具体⾯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准考证。
6.2022年6⽉15⽇,报名⽹站公布⾯试成绩。考⽣如对本⼈⾯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试成绩公布后10个⼯作⽇内,持本
⼈⾝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试内容与科⽬
2.⾯试科⽬:
幼⼉园⾯试不分科⽬。
⼩学⾯试分11个科⽬,语⽂、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乐、体育、美术、⼩学⼼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
技术(新增)、⼩学全科(新增)。
初中⾯试科⽬与笔试报考科⽬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相⼀致,分18个科⽬: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理健康教育(新增)、⽇
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化课)⾯试科⽬与笔试报考科⽬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相⼀致,分17个科⽬:语⽂、数
学、英语、物理、化学、⽣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乐、美术、信息技术、通⽤技术、⼼理健康教
育(新增)、⽇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化课与⾼中⼀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考试,主要结合⾯试进⾏考查,必要时进⾏笔试。
⾯试科⽬(代码)
四、⾯试程序
考⽣持准考证及⾝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试。
第⼀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园类别考⽣从抽取的2道试
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步:备课。考⽣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由⼯作⼈员引导进⼊指定⾯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回
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考⽣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案)进⾏试讲(或演⽰)。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试讲(或演⽰)内容进⾏提问,考⽣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考⽣须知
1.考⽣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试考点候考室。
2.考⽣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考点候考室进⾏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试抽题。
3.考⽣⾯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禁⽌进⼊候考室,⾯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为,将严格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
者其他帮助”、“向他⼈⾮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或者让他⼈代替⾃⼰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民
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
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需⾃备教材,⾯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备课20分钟。
(3)考⽣试讲,考官围绕考⽣试讲内容进⾏提问,考⽣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
出版的教材,不含个⼈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件,本次⾯试收费标准为每⼈220元。
(⼆)成绩合格证明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和公费师范⽣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作的通知》(教师厅函
〔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
号)等⽂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考核,也可⾃愿参加国家中⼩学教师资
格考试(⾯试)。
(四)考试⽇期
考⽣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试。
(五)疫情防控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作指导意
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就⾯试期间疫情防控提出以下要求:
1.考⽣参加考试须考前28天内⽆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
诊病例、疑似病例、⽆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员密接⽆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
史。
2.所有考⽣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数据⾏程卡”,如实填写个⼈信息,并在“河北健康码”中每天连续打卡上报考
前14天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等症状的考⽣,应及时就医,经治疗好转的,须经卫⽣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
逐⼀专业评估,考试(⾯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考⽣和考试⼯作⼈员⽣命安全和⾝体健康前提下,综
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监考⼈员进⾏⾝份核查时,考⽣须取下⼝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
监考⼈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专业⼈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作要求进⾏处置。
5.考⽣每次进⼊考点时,需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数据⾏程卡”)、有效居民⾝份证、准考证,提交本⼈签字的
《考⽣健康情况⾃我承诺书》、本⼈7⽇内和48⼩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考⽣末场考试
⼊场前,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需⾄少间隔24⼩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场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种形式均有效,
详见样例及说明。
6.考⽣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乘坐公共交通⼯具时做好个⼈防护;不接触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员接触史的⼈员。
7.考试当⽇,考⽣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场。考⽣进⼊考点须佩戴⼀次性医⽤⼝罩或医⽤外科⼝
罩、体温低于37.3℃。考⽣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员间隔⼤于1⽶,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场安检。考⽣进⼊考点
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8.考⽣要对⾃⾝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史和接触史的考⽣,以及在考试期间疫
8.考⽣要对⾃⾝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史和接触史的考⽣,以及在考试期间疫
情防控⼯作中拒不配合的考⽣,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因本次考试报考⼈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作统⼀使⽤教育部
考试中⼼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
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宿及⾏程,避免因恶劣天⽓、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
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六)各考区咨询电话
(七)参加考试前,考⽣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变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
务中⼼⽹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
考⽣本⼈承担责任。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试)期间适⽤。
附件:
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科⽬代码列表
3.考⽣健康情况⾃我承诺书
4.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
2022年4⽉
上下滚动查看附件内容↓↓↓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家庄市第⼀职业中专学校
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承德市⼯业学校(承德幼⼉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丰宁满族⾃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隆化县职教中⼼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
张家⼝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市职业教育中⼼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保定市⼥⼦职业中专学校
涞⽔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青县幼⼉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
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衡⽔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衡⽔科技⼯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
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家庄⼯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
附件2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科⽬代码
附件3
附件4
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图像必须打印清晰,“核酸检测”时间等信息可辨识)
1.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单;
2.微信下载登录“河北健康码”,查询本⼈健康码并截图,A4纸打印后本⼈签名,标注准考证号、⾝份证号码;
3.微信下载登录“河北健康码”,“查看核酸检测信息”并截图,A4纸打印后本⼈签名,标注准考证号、⾝份证号码;
4.微信下载登录“国务院客户端”,点击“核酸检测证明”,查询本⼈核酸检测信息并截图,A4纸打印后本⼈签名,标注准
考证号、⾝份证号码。
注:附件3请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站(),浏览本通知下载。
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关于做好2022年教
师资格制度实施⼯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和《河北省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案》(冀教师
〔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的已毕业⼈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驻冀部队现役军⼈和现役武警。
(⼆)本省全⽇制普通⾼校在校⽣
2022年应届毕业⽣认定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2年7⽉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
全⽇制在读研究⽣和专升本学⽣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员⾝份申请认定;
普通⾼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贯制专科⽣的年级按转段⾼等教育后即注册⾼等教育学籍后起算。
(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四)在河北省学习、⼯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申
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陆)申请⼈相同。
特别提⽰:就读于成⼈教育(⾃学考试、电⼤、夜⼤学、函授)、⽹络教育的⼈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
学历,⾮师范类毕业⽣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程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级技术等级证书的
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级技术等级证书的
⼈员,经省教育⾏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中毕业学历。
(⼆)教育教学能⼒条件
参加国家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员应当笔试、⾯试均合格,获得《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
⼊免试认定改⾰范围的教育类研究⽣和师范⽣,应当通过师范⽣教育教学能⼒考核取得《师范⽣教师职业能⼒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平应达到国家语⾔⽂字⼯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平测试等级标准》⼆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学科普
通话⽔平应达到⼆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普通话证书⽬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体条件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撤销教师资格的,⾃撤销
之⽇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予认定教
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申请⼈⽹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申请⼈“⽹上报名—⽹上预约—现场受理”的⽅式,具体如下:
1.第⼀步:⽹上报名
(1)⽹报时间:6⽉9⽇8:00⾄6⽉30⽇17:00;
(3)⽹报⼊⼝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
2.第⼆步:⽹上预约
(1)预约时间:6⽉18⽇⾄7⽉1⽇;
(2)预约程序:进⼊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
时间,每⼈只可预约⼀个确认点的⼀个时间段,申请⼈应根据系统提⽰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
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维码凭证,由⼯作⼈员扫描确认。)
(3)因未在⽹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导致⽆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承
担。
3.申请⼈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使⽤⼿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页右侧“使⽤帮助”⼀栏查询
相关信息)。
(⼆)体检
特别提⽰:备孕⼈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员可免做胸透项⽬,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
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包
括定州市、⾟集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名单详见附件3)。
⽹报时间截⽌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
应届毕业⽣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申请⼈⽹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确认。
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亲⾃确认,不可他⼈代办。
3.《个⼈承诺书》⽆需提前下载,在⽹报过程中按系统提⽰在⼿机端⼿写签名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员,现场确认⼯作实⾏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
进⼊“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教师资格认定预约”⼩程序,合理选
择确认时间。
5.申请⼈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修改。
请申请⼈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
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本⼈
承担。
(四)证书发放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份证件原件。
(⼆)申请⼈所属⼈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员需要提供户⼝簿(本⼈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升本学⽣、在读研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证原件。
应届毕业⽣、在读专升本学⽣、在读研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簿(本⼈页)原件。
4.驻冀部队现役军⼈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事部门出具的⼈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
位的规定⽽定,证明应明⽰申请⼈属于该驻冀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
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报系统电⼦信息⽐对成功的可不提
交。
特别提⽰: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法直接⽐对验证的学历,申请⼈须提交《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
报告》(在学信⽹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提前在学信⽹验证学历,⽆法验证的及时
报告》(在学信⽹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提前在学信⽹验证学历,⽆法验证的及时
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
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教师职业能⼒证书》由⽹报系统⾃动⽐对核验,⽆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法验证申请⼈普通话⽔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
⽹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六)⾝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的⽆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核查,⽆需个⼈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到⾹港特别⾏政区、
澳门特别⾏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门申请⼈需教育⾏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
定事务中⼼联系出具。
(⼋)其他材料
1.个⼈近期⽩⾊免冠⽆头饰正⾯⼀⼨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上报名电⼦照⽚同版),背⾯注明姓名、报名
号、⾝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技术等级
证书原件。
申请⼈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为的,⼀经查实,⾃发现之⽇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
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申请⼈同⼀⾃然年只能申请认定⼀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种教师资格。
(⼆)禁⽌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影响本⼈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本⼈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作安排。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3.河北省各认定机构联系⽅式
4.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公众号⼆维码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
2022年4⽉8⽇
上下滚动查看附件内容↓↓↓
附件1: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家庄市第⼀职业中专学校
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承德市⼯业学校(承德幼⼉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丰宁满族⾃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隆化县职教中⼼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
张家⼝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市职业教育中⼼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保定市⼥⼦职业中专学校
涞⽔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青县幼⼉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
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衡⽔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衡⽔科技⼯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
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家庄⼯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附件3:河北省各认定机构联系⽅式
附件4: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公众号⼆维码
综合⾃河北新闻⽹、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
本文发布于:2023-03-07 06:35: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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