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aifamei

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系统

更新时间:2023-04-14 09:36:20 0条评论

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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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0181049655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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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0876389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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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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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06/F2132
  • G06/F2132 G06/F2133 G06/F2160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天朗蓝湖树26号楼3单元1102
  • 陕西(61)
  • 北京知呱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武媛;吕学文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系统,该方法包括: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获取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若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真实信息,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其中,已签约电子合同不能被更改,提高了线上签约的安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执行于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真实信息,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其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不能被更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接收用户输入的与所述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

获取与所述公司名称对应的数字印章;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与所述公司名称对应的数字印章的相似度值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值;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为真实信息;

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判断第一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值的手写签名;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为真实信息;

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判断第二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三预设相似度值的指纹;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为真实信息;

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判断第三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值大于第四预设相似度值的目标指纹;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获取所述目标指纹对应的目标姓名;

判断所述目标姓名是否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对应的姓名相同;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为真实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

获取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则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的前提条件为:

判断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之后,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

判断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则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的前提条件是:

判断出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时间;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时间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位置;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位置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加密;

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发送给至少一个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以使得各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接收并解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得到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判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并输出判断结果。

9.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执行于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并解密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发送的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得到已签约电子合同;

判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

输出判断结果;

其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中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

10.一种信息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客户端和第二客户端:

所述第一客户端,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所述第二客户端,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系统。

现有技术中,电子合同内容或电子合同上的印章或签名等,可能会被随意篡改,并且也无法鉴别电子合同上的各种手写签名、指纹、数字印章等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导致线上签约的安全性较差。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线上签约的安全性较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第一,本发明提供第一种信息处理方法,执行于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真实信息,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其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不能被更改。

进一步的,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接收用户输入的与所述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

获取与所述公司名称对应的数字印章;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与所述公司名称对应的数字印章的相似度值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值;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为真实信息;

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判断第一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值的手写签名;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为真实信息;

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判断第二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三预设相似度值的指纹;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为真实信息;

若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则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具体包括:

判断第三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值大于第四预设相似度值的目标指纹;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获取所述目标指纹对应的目标姓名;

判断所述目标姓名是否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对应的姓名相同;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为真实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

获取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则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的前提条件为:

判断出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

进一步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进一步的,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之后,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

判断获取到的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则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的前提条件是:

判断出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与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

进一步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时间;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时间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进一步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位置;

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签约位置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进一步的,将合成了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加密;

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发送给至少一个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以使得各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接收并解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得到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判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并输出判断结果。

第二,本发明还提供第二种信息处理方法,执行于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并解密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发送的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得到已签约电子合同;

判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

输出判断结果;

其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中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

进一步的,判断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具体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是否均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所述已签约电子合同为真实合同。

第三,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信息处理系统,包括第一客户端和第二客户端:

所述第一客户端,用于执行任一实现方式的第一种信息处理方法。

所述第二客户端,用于执行任一实现方式的第二种信息处理方法。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通过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获取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若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真实信息,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其中,已签约电子合同不能被更改,由于只有在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后,才生成已签约电子合同,并且已经签约的电子合同无法别篡改,这便提高了线上签约的安全性。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另一种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另一种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信息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一种信息处理方法,执行于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可以但不限于为手机、平板电脑或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PC)等用户终端,或者该些用户终端上运行的应用(Application,APP),或者,还可以是服务器等设备。

为便于描述,下文以该方法的执行主体为APP为例,对该方法的实施方式进行介绍。可以理解,该方法的执行主体为APP只是一种示例性的说明,并不应理解为对该方法的限定。

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参见图1,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步骤101,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

可接收非第一签约方通过客户端发送来的电子合同,也可以接收第一签约方通过键盘等输入设备输入的文字,生成电子合同。

步骤102,获取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

其中,上述数字签名,可以是根据企业信用代码生成的,具有唯一性,一个公司只能对应一个企业信用代码,一个公司只能对应一个数字签名。

APP可以接收其他客户端发送来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另外,APP还可以通过签名采集设备,比如触摸屏,采集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或者,通过指纹采集设备,采集第一签约方的指纹。

其中,为了提高使用数字印章的安全性,可将数字印章事先保存在APP对应的服务器或数据库中,并设置获取密码和/或权限,只有输入密码正确,和/或具备权限,才可以获取数字印章。其中,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可拥有密码和/或权限。若非最高决策层的用户想要使用数字印章,可通过逐级签名的方式,获取到数字印章,比如,想要使用数字印章的用户对应的APP,向上一级领导的APP发送获取请求,该领导的APP在该获取请求中添加上该领导的手写签名和指纹后,将添加上该领导的手写签名和指纹的获取请求发送给该领导的上一级领导的APP,以此类推,直至公司最高决策层对应的APP在获取请求中添加上最高决策层的手写签名和指纹后,想要使用数字印章的用户才可以获取到数字印章。并且,在获取到数字印章后,APP会向公司最高决策层对应的APP发送提醒信息,用于提醒公司最高决策层有人使用了数字印章。

步骤103,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真实信息,则执行步骤104;否则,结束进程。

下面介绍4种情况下,如何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的:

第一种情况:

若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则可通过下述方法判断第一该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是否为真实信息:

接收用户输入的与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获取与公司名称对应的数字印章,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与公司名称对应的数字印章的相似度值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值,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第一该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为真实信息;否则,判定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为不真实信息,则结束进程。其中,第一预设相似度值可以为任意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其中,可根据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与公司名称对应的数字印章的相似度值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值,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第二种情况:

若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第一签名方的手写签名,则可通过下述方法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是否为真实信息:

判断第一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值的手写签名,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为真实信息;否则,判定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为不真实信息,则结束进程。其中,可事先在第一预设数据库中,保存第一该签约方的手写签名。第二预设相似度值可以为任意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具体的,可根据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判断第一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值的手写签名,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第三种情况:

若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第一签约方的指纹,则可通过下述方法判断该签约方的指纹是否为真实信息:

判断第二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三预设相似度值的指纹,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第一签约方的指纹为真实信息;否则,判定第一签约方的指纹为不真实信息,则结束进程。其中,可事先在第二预设数据库中,保存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第三预设相似度值可以为任意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具体的,可根据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判断第二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值大于第三预设相似度值的指纹,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第四种情况:

若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则可通过下述方法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是否为真实信息:

判断第三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第一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值大于第四预设相似度值的目标指纹,若判断结果为是,则获取目标指纹对应的目标姓名,判断目标姓名是否与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对应的姓名相同,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为真实信息;否则,判定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和指纹为不真实信息,则结束进程。第四预设相似度值可以为任意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其中,可事先在第三预设数据库中,保存第一签约方的手写签名、指纹、手写签名对应的姓名,并保存这三者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具体的,可根据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判断第三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该签约方的指纹的相似度大于第四预设相似度值的目标指纹,以及获取手写签名对应的姓名,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步骤104,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

步骤105,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其中,已签约电子合同不能被更改。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1中,可以通过现有技术中的区块链技术来防止已签约电子合同被篡改,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电子合同的安全性,还可以执行下述操作:

获取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获取与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则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所述待签约电子合同上的前提条件为: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与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若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与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不相同或不相似,则结束进程,或者输出非法提醒信息。

具体的,可事先将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保存在预设的数据库中,然后在该数据库中保存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的对应关系,在获取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后,可在该数据库中,根据上述对应关系,获取与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在获取到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后,可根据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比如,若执行步骤101时,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那么可获取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然后在上述预设的数据库中获取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然后判断通过执行步骤101时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是否与第一签约方的人脸图像对应的数字印章相同或相似,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104,否则,结束进程。

为了进一步提高线上签约的安全性,还可以执行下述操作:

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将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的具体实现方式为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为了进一步提高线上签约的安全性,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之后,将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之前,还可以执行下述操作:

获取与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判断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则

将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的前提条件是:

判断出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与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

可事先在预设的数据库中,保存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与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的对应关系。在获取到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后,可在上述数据库中,根据上述对应关系,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然后,通过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判断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与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对应的信息相同或相似。

比如,若执行步骤101时,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那么可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然后在上述数据库中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然后根据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判断通过执行步骤101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是否与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数字印章相同或相似。

为了进一步提高线上签约的安全性,还可以执行下述操作:

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签约时间,将第一签约方的签约时间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其中,APP可将执行步骤101之后,执行步骤105之前,APP所在的终端设备对应的时间,确定为签约时间。

为了进一步提高线上签约的安全性,还可执行下述操作:

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签约位置,将第一签约方的签约位置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则

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具体包括:

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其中,APP可将执行步骤101之后,执行步骤105之前,APP所在的终端设备对应的位置,确定为签约位置。

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之后,还以执行下述操作:

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发送给至少一个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以使得各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接收并解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得到已签约电子合同,判断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并输出判断结果。

其中,任一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可以但不限于为手机、平板电脑或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PC)等用户终端,或者该些用户终端上运行的应用(Application,APP),或者,还可以是服务器等设备。

任一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可接收并解密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发送的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得到已签约电子合同,判断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输出判断结果,其中,已签约电子合同中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

任一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可通过下述方法判断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

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以及第一签约方的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是否均为真实信息,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判定已签约电子合同为真实合同;否则,判定已签约电子合同为不真实合同。

具体的,任一第二签约方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的方法,可参见上文中提及的第一签约方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话号码、签约时间、签约位置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的方法,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另外,还可以将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话号码、人脸图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建立映射关系,APP获取这里边的一个信息后,便可根据上述映射关系,获取到其他对应的信息,从而便于验证各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上文提及的各数据库中保存的各信息,以及签约时间、签约位置,均可通过现有技术中的区块链技术,使得这些信息不得被篡改,提高线上签约的安全性可靠性。

本发明实施例1中,为了进一步提高线上签约的安全性,还可以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电子公章,即物理公章的电子版本,然后采用与上文提及的相似的判断方法,判断该电子公章是否为真实信息,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将该电子公章以及获取到的其他第一签约方的各信息,一并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将合成了上述多个信息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那么,在APP将已签约电子合同发送给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后,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的用户,可点击当前用户界面的右下角显示的验证控件,以触发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验证已签约电子合同是否为真实合同,具体的,可在保存有第一签约方的电子公章、数字印章等信息的数据库中,获取该些信息,用于与已签约电子合同中的第一签约方的各信息进行对比,若均相同或相似,则判定已签约电子合同为真实合同,否则,判定已签约电子合同不为真实合同。

在获取第一签约方的电子公章、数字印章等信息之前,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的用户,可在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中输入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码等信息,并输入自己的电话号码,获取到验证码之后,输入验证码,以触发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向APP发送获取权限请求,其中,获取权限请求中,包括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码等信息,以及验证码,APP接收到获取权限请求后,APP用户界面中显示同意控件和不同意控件,若APP用户点击同意控件,APP便向保存有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码等信息对应的电子公章、数字印章、指纹等信息的数据库发送同意调取指令,其中,同意调取指令中包括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的标识信息,并向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发送同意信息,以使得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接收到同意信息后,向上述数据库发送获取信息请求,其中,获取信息请求中,包括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的标识信息、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码等信息,上述数据库在接收到获取信息请求后,根据该获取信息请求中包括的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的标识信息,判断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是否具备权限,若具备权限,则将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码等信息对应的第一签约方的电子公章、数字印章等信息,发送给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以使得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可使用获取到的信息,与已签约电子合同中的第一签约方的各信息进行对比,来判断真伪。需要说明的是,获取到的第一签约方的电子公章、数字印章等信息,只用于对比,无法合成在已签约电子合同上。

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除了可以应用在线上签约这一场景外,还可应用于线上支付场景,以及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场景。比如,在线上支付场景中,线上支付客户端可采集待支付客户的指纹、手写签名、人脸图像、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若检测为待支付账号对应的真实信息,则可完成支付,否则,拒绝支付。可以事先在预设的数据库中保存与待支付账号对应的指纹、手写签名、人脸图像、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若采集到的各信息,与预设的数据库中保存的各信息相同或相似,便判定为真实信息,则可以完成支付,否则,拒绝支付。再比如,需要客户签字盖章的所有票据(汇票、本票、支票)、合约、协议、借条(借款单)、欠条、收条(收款收据)、领款单、报销单、发票、对账单、结算单、收货单、发货单、入库单、会计账本、以及医院中的病历(病案)等,均可按照上文提及的信息处理方法来线上签字盖章,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省纸质资源,且安全性较高。另外,比如,学生需要家长签字以及医院需要家属签字时,若家长、家属不在身边,可远程让家长家属在线上签字,可使用手写签名和/或指纹和/或人脸图像等签名,即采集家长、家属的手写签名和/或指纹和/或人脸图像等,合成在需签字的电子请假单或电子签字单上,合成前,APP可验证这些信息是否真实,合成后,APP将合同后的电子请假单或电子签字单发给老师或医生,以使得老师或医生可通过使用的客户端验证合同后的电子请假单或电子签字单的真伪,验证信息是否真实,以及验证电子请假单或电子签字单的真伪,可通过上文提及的方法验证,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本发明实施例1中,通过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获取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若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真实信息,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其中,已签约电子合同不能被更改,由于只有在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后,才生成已签约电子合同,并且已经签约的电子合同无法别篡改,这便提高了线上签约的安全性。

实施例2

本发明实施例2提供另一种信息处理方法,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参见图2,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步骤201,第一APP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

第一APP,相当于实施例1中提及的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

步骤202,第一APP获取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签约时间、签约位置。

步骤203,第一APP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是否均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204;否则,执行步骤219。

步骤204,第一APP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签约时间、签约位置,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

步骤205,第一APP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

步骤206,第一APP将已签约电子合同加密。

其中,第一APP还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将已签约电子合同的属性设置为防篡改属性,避免被更改。

步骤207,第一APP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发送给第二APP。

第二APP,相当于实施例1中提及的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

步骤208,第二APP接收并解密加密后的已签约电子合同,得到已签约电子合同。

步骤209,第二APP判断已签约电子合同上的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是否均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210,否则,执行步骤220。

步骤210,第二APP获取第二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签约时间、签约位置。

步骤211,第二APP判断第二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是否均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212;否则,执行步骤221。

步骤212,第二APP将第二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签约时间、签约位置,合成在已签约电子合同上。

步骤213,第二APP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和第二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签约时间、签约位置的已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最终版本电子合同。

步骤214,第二APP将最终版本电子合同加密。

其中,第二APP还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将最终版本已签约电子合同的属性设置为防篡改属性,避免被更改。

步骤215,第二APP将加密后的最终版本电子合同发送给第一APP。

步骤216,第一APP接收并解密加密后的最终版本电子合同。

步骤217,第一APP判断最终版本电子合同上的第二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指纹、电子公章是否均为真实信息。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218,否则,执行步骤222。

步骤218,第一APP向二APP发送签约成功的信息。

步骤219,第一APP显示第一非法提醒信息。

步骤220,第二APP显示第二非法提醒信息。

步骤221,第二APP显示第三非法提醒信息。

步骤222,第一APP显示第三非法提醒信息。

实施例3

本发明实施例3提供一种另一种信息处理方法,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参见图3,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步骤301,获取纸质合同上盖的待检测公章对应的图像。

APP可以通过摄像设备获取纸质合同上盖的待检测公章对应的图像。

比如,用户在得到纸质合同后,APP可通过手机摄像头将纸质合同上盖的公章拍下来,从而得到一个图像,将该图像确定为待检测公章对应的图像。

步骤302,判断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其中,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与待检测公章对应的图像的相似度值大于预设相似度值。

上述预设相似度值,可以为任意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本发明实施例3对此不进行任何限定。

其中,可事先在预设数据库中保存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比如在一张白纸上的不同位置盖上至少5个目标公章,然后将该纸张对应的图像确定为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并保存在预设数据库中。然后,可根据预设的图像识别模型,来执行步骤302,这里不再进行赘述。需要说明的是,可通过现有技术中的区块链技术,使得预设数据库中的内容防篡改,以使得预设数据库中保存的数据的权威性、安全性,提高检测结果的正确性。

若判断结果为是,执行步骤303;若判断结果为否,执行步骤304。

步骤303,输出判定待检测公章为真公章,且判定纸质合同合法的信息。

其中,输出信息的方式,可以为文字、图片和声音中的至少一种输出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执行步骤303后,还可以输出第一提醒信息,其中,第一提醒信息可以包括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所对应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可事先在数据库中保存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所对应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当执行步骤303后,可直接在数据库中查到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所对应的各信息,然后输出该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若公司的公章丢失了,在办理了新的公章后,需将新的公章对应的图像保存至数据库中,并保存新的公章对应的图像,与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对应关系。

步骤304,输出判定待检测公章为假公章,且判定纸质合同非法的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3中,通过判断预设数据库中,是否存在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其中,所述目标公章对应的图像,与所述待检测公章对应的图像的相似度值大于预设相似度值,若判断结果为是,则输出判定所述待检测公章为真公章,且判定所述纸质合同合法的信息,若判断结果为否,则输出判定所述待检测公章为假公章,且判定所述纸质合同非法的信息,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无法检测纸质合同的真伪性的问题。

实施例4

本发明实施例4提供一种信息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第一客户端41和第二客户端42,该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可参见图4,该系统中:

第一客户端41,用于执行实施例1中的第一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所执行的操作。

第二客户端42,用于执行实施例1中的第二签约方对应的客户端所执行的操作。

通过获取待签约电子合同,获取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判断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若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为真实信息,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合成在待签约电子合同上,将合成了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的待签约电子合同,确定为已签约电子合同,其中,已签约电子合同不能被更改,由于只有在判断出第一签约方的数字印章、手写签名和指纹中的至少一种信息是否为真实信息后,才生成已签约电子合同,并且已经签约的电子合同无法别篡改,这便提高了线上签约的安全性。

实施例1~4中的各技术特征,可自由组合,本发明对此不进行任何限定。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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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专利查询检索下载-实用文体写作网版权所有,转载请保留出处。本站文章发布于 2023-04-14 09: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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