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教师资格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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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教师资格试题)
1.法的要素有哪些?
答:(1)法律规则;(2)法律原则;(3)法律概念。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有哪几种?
答: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3.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利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
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动。
4.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
答:⑴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⑵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⑶保护和被保护的关
系;⑷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5.简要回答学校的法定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
况提供便利。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6.简要回答教师的法定权利。
答:⑴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⑵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
意见;
⑶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⑷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⑸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⑹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案例分析(共2小题,每小题10分,计20分)
1.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
学无用,还不如早下来赚钱,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
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
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
事。”
请问:⑴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⑵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⑶违法主体是
谁?⑷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要点:(1)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11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第28
条等规定。
(3)李某及个体户。
(4)《义务教育法》第15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
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
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
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
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
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2.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
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
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
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
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
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⑴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⑵
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⑴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
的行为是不正确。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
的规定。
⑵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
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
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
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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