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83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民族特征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的法学家是下列哪位?
A.德国的康德
B.德国的耶林
C.德国的萨维尼
D.德国的黑格尔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征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而萨
维尼是历史法学派的开创者及重要代表。德国的康德、黑格尔是哲理法学派的代
表人物,耶林是利益法学的代表人物,故本题应选C。
第2题:
现代社会中,不仅需要有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有道德、习俗、纪律等
其他社会规范。这说明了什么?
A.法律是可有可无的
B.法律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
C.法律是非常重要的
D.法律与道德、习俗、纪律等其他社会规范完全相同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现代社会中,不仅需要有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有道德、习俗、纪律等
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法律不是万能的。故本题应选B
项。
第3题:
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
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
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
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
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分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是指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
须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从内容上看,法的遵守包括行使法的权利和履行法的
义务两个方面。行使法的权利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通过要求他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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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或者不实施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本题中黄某的行为即
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故选项B正确。
第4题: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
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些情况?
A.个别指引
B.确定指引
C.有选择指引
D.非规范性指引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从法的规范作用来看,这个题干中的法条属有选择的指引,它一方面有明确的规
定,同时又给主体留有选择的自由。与有选择的指引相对的是确定指引,确定的
指引指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某种行为,不给主体选
择的自由,题中法条给行为人召有选择的自由,所以不是确定指引。依此,本
题正确答案为C,而对于法的规范作用考生要结合实际生活准确理解。
第5题:
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
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A项笼统地说自然法学派否定实在法,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因此是错误的。实
云上,自然法学派仅仅认为不好的实在法不是法律,即恶法非法。分析实证法学
派反对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他们认为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应当把二者区分
开来,因为法律和道德没有必然的联系。B项是正确的。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
治国应当“德主刑辅”,即以道德为主、法律为辅,所以C项错误。近现代的法
律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的重合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
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法学家大多倾向于赞同法
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所以D项是错误的。
第6题: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B.就性质而言,法律和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C.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D.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法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但作为调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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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社会规范,法律又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的、
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则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
确信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内心起作用。(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
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是以权利义务
为内容的社会规范。(5)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
社会规范。依上可知,A、C、D项中的说法都是正确的,B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7题:
下列哪项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言论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批评建议权
D.平等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宪法》第34条规定的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都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另外,《刑法》
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
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由此,
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第8题:
以下对于法律案的提出说法错误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B.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列
入会议议程
C.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
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
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D.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
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
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
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
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
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
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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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
草案发给代表。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题中A、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B
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当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故B项符合题中要求,为
正确答案。
第9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下列哪一机构?
A.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条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因此,B项正确。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哪个有权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A.国务院
B.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C.自治州、设立的市的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
建置和区域划分。”可见,有权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主体
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B项为应选项。关于A项,据《宪法》第89
条第15项,国务院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行使批准权。
第11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与宪法或法律不相一
致?
A.全国人大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某自治县的单行条例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变通规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规定犯罪与刑罚
D.国务院改变某省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常的常设机关,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全国人大有权
撤销或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包括法律,所以A项正确。根据《立
法法》第66条第2款的规定,自治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的规
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所以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可以对
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变通规定,B项正确。立法法第8条规定,犯罪与刑罚
问题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进行规定;第9条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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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犯罪与刑罚问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所以
C项错误。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领导省人民政府,因此有权改变或撤
销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所以D项正确。
第12题:
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
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下列哪些机关负责?
A.国务院审计署和本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政府
D.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负责。依此,只有D项是正确答案。
第13题:
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D.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之一。因此B项正确。
第14题:
以下关于基层众性自治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均属于基层众性自治组织
B.基层众性自治组织也属于国家机关的一部分,代表国家,具有强制力
C.基层众性自治组织负有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机构维护社会
治安的义务
D.一定意义上可以将基层众性自治组织视为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
委员会是基层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
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
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
府反映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依上述法条和宪法理论可知选项C的说
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基层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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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维护社会治安。而A、B、D项的说法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15题:
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什么?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瑞士民法典》
D.《萨克森民法典》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法国民法典》颁布于1804年,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
核心和基础,对法国以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随着
法国和在其影响下制定本国民法典的国家的扩张,其影响又传播到美洲、非洲和
亚洲广大地区。
第16题:
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
A.不顺父母去
B.无子去
C.恶疾去
D.与更三年丧去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
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
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
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
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所以ABC三项不应当选。而
D项属于“三不去”的情形之一,所以应当选。
第17题:
以下不是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机构是:
A.大理寺
B.刑部
C.审刑院
D.御史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司
法职能,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宋朝有审刑院,是宋太祖时为加强对中央司法
机关的控制设立的。所以本题应选C项。
第18题:
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过渡的标志是公元前450年颁布了下列哪部法典,是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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