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教学内容

更新时间:2025-12-17 06:21:29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7日发
(作者:反论文)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本节通过举要的形式,具体介绍两部教育法律、一部教育行

政法规中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由谁来追究这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帮助

幼儿园园长增强守法意识和提升依法维护幼儿园权益的水平.

一、违反?教育法?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有关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根据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教育经费是教育开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办学校、

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保证,是教师工资的主要

来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根据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不

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内容,向教育行

政部门、幼儿园核拨相应的教育经

费.或者擅自调整更改教育预算支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教育法?

和?预算法?.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参与教育经费预算核拨的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教育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等.

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以下处理:

(1)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

(2)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不及时足额核拨教育经费,造成严重

后果,或者拒绝、拖延执行同级政府限期核拨的要求等情况的,应当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经手、参与的直接负责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给

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适用?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对国

营企业职工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2.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这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治理、经手或其他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教育经费归个人或集体进行其他活动或非法活动等,克扣教育

经费集体私分或为个人非法占有的,是贪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将教育经

费挪作他用,无论是公用还是私用,都属于挪用行为.挪用教育经费数额较

大不退还的,属贪污罪.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的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

及其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或者上述部门、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经手、

治理教育经费的人员.

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做如下处理:

(1)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

那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开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开展.

规程〞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12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

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公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第13〜20条,明确规定了幼儿园应当制定有关制度,对在园幼儿的衣、

食、住、行全面照管及对幼儿进行平安教育.这些制度即是幼教工作者必

须遵守的法规.

第六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第41条是奖惩条款.如果教职工在安全、卫

生、保健等方面出现失职,显然适用本条的罚那么.

第八章幼儿园与幼儿家庭〞第47条规定: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

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

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五、?幼儿园治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幼儿园治理条例?第3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

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开展.

在幼儿全面开展教育中,幼儿体育始终是第一位的,而幼儿体育中首要的

内容是平安、卫生、自我保护意识与水平的教育与培养.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3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

育相结合的原那么,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开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

儿个性的健康开展,幼儿园应当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生活

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开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

德行为.由本条可见,?民法?中虽未明确规定幼儿园为幼儿的监护人,但幼

儿园却承当着类似监护的责任.

第16、17、18、20、21条都明确具体地强调了幼儿园在幼儿平安卫生方

面应尽的责任.

第五章,是奖、罚那么,幼教工作者也必须了解.

六、国家教委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文件?关于改良和增强学前班治理的意见?〔国家

教委教基[1991]8号〕中规定:学前班应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

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我委〔国家教委〕根底教育司拟订的?学

前班保育和教育的根本要求?〔试行稿〕可做为指导学前班保育与教育工

作的依据.〞

以上的法律条文与幼儿园工作紧密相关,每一位园领导都应该熟练地掌握.

一旦发生有关民事纠纷,幼儿园假设能证实自己的工作在以上方面无瑕疵,

才会被认为是无过错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总是认为幼儿园负

有监护义务的,即不管幼儿园对幼儿在属其照管期间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

有无过错,幼儿园都要作为临时监护人,对幼儿的人身平安承当一定责任.

用、克扣的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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