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法的体系化及困境
摘要: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行政法体系建设和完善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法律制度建立30多年来,《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
法》等等程序法在有效改善依法行政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
义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在行政法的审判机制,管辖范围等多个内容和继续上已
经需要做出改善文章从行政体系突破的方向。入手,希望能够推动我国法制建设
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行政法体系化;成果;面临困境;突破方向
引言:
虽然中国的行政法在民法和刑法相比,有一个基本的框架,但在更广泛的范
围内是不完整和完善的。从十八大开始,政府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支持
廉洁、透明和高效的政府。目前,中国法治建设面临几个困境:一是行政法本身
的缺失;二是对重要概念缺乏详细、准确的解释;第三,行政法社会环境不断变
化,行政制度不符合社会现实,不能用概念或法律规定来解释。因此,在促进行
政法学的体系化创新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解决问题,促进行政法学的体系化
创新。
一、初步成果
(一)在执行行政行为方面取得了切实成果
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行政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
成效。例如,2004年,国务院制定了涵盖六个主要领域的执法指导方针:秩序、
平等和法治。在这段时间里,经过十年的治理,政府将被要求积极提高生产力。
同时,通过这些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监控公共管理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
提高政府透明度。
(二)行政法治理念显著增强
[1]
很多的行政官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刑事化作风履行导致,大搞面子
工程,形成了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地方政府管理不善和权力过度,不仅降低了
政府的效率,而且阻碍了关键问题的迅速解决。近年来,随着法律制度建设的发
展,公共机构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公务员行政法国家的概念也随着法律制度
和行政管理制度的发展而得到加强。例如,它记录基层社会工作者所作的决定,
或对特定体的访问,以及这些决定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程度。将这些因素纳入
行政决策过程显然改善了决策过程。
二、体系化困境
(一)缺乏统领性的抽象概念
1.抽象行政行为
中国行政法的性质和形式与德国行政法相似。德国行政法是行政法的基础,
行政法是行政法的基础。在德国法律理论中,行政行为的概念是非常抽象的,但
行政法似乎仍然能够评估法律问题并执行宪法规定。然而,由于其悠久的历史,
德国的行政法是规范和成熟的。比较:虽然中国的行政行为概念与德国的法律理
论相当,但它似乎是一个科学概念,而不是实践体系的基础。
2.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一种法学概念,其也是对行政行为当事人的一种解释。不
过它也不是一个抽象的法条概念,而是能够被具体解释研究的对象。但是在具体
行政行为概念应用的过程中,又具备了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因此具体行政行为
可以被定性为实体的法学概念,也可以被用作抽象性的法学概念使用。这种双重
性的特征对于行政法自身的体系形成了一种阻碍。
(二)无法解决新问题
1.理论体系
在某种程度上,行政法制度的出现受到几个国家法治进程的影响。在确立我
国第一种行政法理论时,主要以“立宪主义”为指导,即现行或新颁布的不违反
[2]
中国宪法的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然而,近年来,公共行政的法律制度发生了变
化,这一有益的作用得到了更明确的界定。在中国,可以建立的制度只是理论上
的。它补充和遵循目前的新做法制度,例如新的固定行政法和其他法律制度。因
此,法律文件继续发生动态变化,制度的某些部分不符合现行行政惯例,可能导
致以后的行政违法行为。
2.研究方法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以具体的行政行为为基础的。同时,需要再改进和完善的
法律体系的同时,修正经常被发现的一些问题或缺陷的回报机制的管理部门,寻求
逐步优化。这种行政法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社会实践中更加注重个人行政行为,
提高行政法的适用性。即使是一些非理性的行为,例如强调理论和应用有效性的
行政研究,也没有表现出这些行为,即使在下一个理论体系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所
有权行为。
3.政策目的定位不准
中国30多年的法律经验表明,在一些行政区域设立法学院主要是为了解决
法律问题。行政法和行政法律秩序的其他规定的适用是具体的,其政策目标在确
保法律和行政的最高约束力方面起着指导作用,对政府和公务员发挥着至关重要
的作用。
我从我国的现况来看,在相关学术动向中,对于具体政策的类型以及基准并
没有很清晰的了解,因此对于行政法来说,应该对于单个的宪法权利予以体系化,
此外单行的行政法律在制定时是以相关行政组织为前提的,因此有必要对行政组
织法所设定的任务以及事项再次细化,让职责更加明确。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国行政法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这需要创建一个环
境,需要一个深入中国的行政命令和法律分析,从而促进当前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
问题。创建法律设定的目标和重点,平衡考虑的计划可能造成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宋华琳.疫苗管理的体系建构与法律制度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
管理法》立法解读[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9年7期,4-12页,2019.
[2]韩锦霞.行政法的中国化辨思[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
报,2019,31(03):68-74.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13:21: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2108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