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筹备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答复函

更新时间:2025-12-12 07:03:58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2日发
(作者:的危害)

Word文档仅供参考

同意筹备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答复函

同意筹备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答复函

等同志:

你们《关于申请筹备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报告》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的有关筹备条件,经研究,同意成立筹备组,并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准予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筹备组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市司法局。

二、筹备组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各项筹备工作,自我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筹备工作就绪后,及时向我局

民间组织管理办申请成立注册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证明。

4、协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现职公务员不得在协会兼任领导职务,如因工作

需要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5、《社团法人登记申请表》;《社团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备案表》(包括理事长

(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社团专兼职工作人员登记表》;章程及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三、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专此函复。

年二月二十日

Word文档仅供参考


本文发布于:2022-07-22 07:02: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2884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