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题目》
案情:2017年7月,位于A市甲区的昊楚公司与位于乙区的煜月公司约定:煜月公司租赁
昊楚公司位于丙区的房屋,租金每年20万元。煜月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经常漏水,
多次要求昊楚公司进行维修无果,于是自2017年12月起停止向昊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此前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约定将争议提交甲区或乙区法院解决。但是昊楚公司考
虑到多种因素,最终向于2018年2月13日丙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煜月公司支
付拖欠的租金5万元,并且解除双方的租赁协议。丙区法院受理本案后,煜月公司进行了答
辨,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开庭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昊楚公司为了尽快解决
纠纷,承认了房屋漏水的质量问题。但是由于双方对于是否解除合同分歧太大,最终未能达
成一致。恢复庭审后,煜月公司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谈判录音以证明吴楚公司违
约的事实。但昊楚公司认为,该录音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录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一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煜月公司向昊楚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但是未支持其解除租赁协议
的请求。昊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本案审理过程中,
煜月公司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追究昊楚公司的合同违约责任,并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子以赔
偿。
问题:
1.丙区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双方约定争议提交甲区或乙区法院管辖,是否
有效?
2.一审中昊楚公司承认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法院在判决中能否直接作为认定事实
的根据?为什么?
3.煜月公司提供的谈判录音,能否作为案件证据使用?为什么?
4.对于煜月公司在二审中提出的反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5.请结合本案事实,简要为昊楚公司的起诉拟定一份《民事起诉状》
(对于一些诉状所需,而案例未提供的信息可用XX代替)
本文发布于:2022-07-22 07:04: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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