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知识点大全(一)
一、政府职能的含义
1.含义: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
责和所具有的功能.
2.包括几层意思
A。实施主体:政府机构
B.主要内容: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C。实施手段:依法行政
D.是完整统一的体系
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
1。自然经济状态下的政府职能:御外和安内。
2。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御外、安内和建设公共设施
3。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稳定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维护
市场秩序
4。传统社会主义国家计划体制下的政府职能:正在转变
三、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A.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
B.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
C.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
D.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
四、政府的基本职能
1。定义:依据政府管理的事务性质横向划分的政府职能称为政府的基本职能。
2。内容
A.政治职能(包括军事保卫、外交、治安、民主政治建设)
B.经济职能(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督)
C.文化职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C.社会职能(其他的社会公共性的职能)
五、政府的层级职能
1。含义:是按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划分的职能。
2。政府层级职能包括:
A.中央政府专有职能
B。地方政府专有职能
C。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的职能(如:社会治安、公共福利、城市发展、环境保护、国土
管理、民族事务、司法监察)
注:目前,我国政府层级职能并没有在宪法或法律上明确规定。[next]
六、政府的管理运行职能
1.含义:是按照管理运行程序划分的职能.符合管理学中的“封闭性原则”
2。可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领导职能控制职能
七、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
1。社会环境的变迁(是转变的外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转变的内在动力)
3。技术手段的创新(是转变的根本保障)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是转变的制约因素)
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
2.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或叫内部转移,是政府内部重划分职能)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
九、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
关键是:政企分开
十、政府机构的含义
广义:是指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所有国家机构的总称。
狭义:国家行政机关
十一、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的关系[next]
注意区分政府机构与其它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1。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包含政府机构.
2.政党组织
3。众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村委会、居委会
4。事业单位(因为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责,因而不属于政府机构):如地震局、气象局
十二、机构编制管理
1.领导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管理机关:党中央、国务院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设机构编制
委员会.
3.主要任务:
A.职能管理:“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B.机构管理
C。人员编制管理:即人员总额、人员结构、领导职数、职位配置注:政府机构的名称
一般包括:域名(表明地理位置或管理范围)、矢名(表明管理内容)、格名(表明规格级
别)。
十三、职能优先原则
主要有四层意思:
1。职能是机构存在的前提(因职能而设机构)
2.科学界定政府总体职能
3。科学配置和划分政府总体职能
4.以政府职能是否顺利实现来检验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性
十四、完整统一原则
主要有三层意思:
1.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
2。行政权力是完整统一的
3.政府机构设置是完整统一的
十五、管理幅度与层次相适应的原则
在实际运用中,要遵循以下几条规律:
1.在管理对象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幅度和层次成反比。
2.管理幅度与事务的难易程度成反比
3。管理幅度同管理者的能力及管理手段的先进程度成正比
4.管理幅度与下属人员的能力成正比
5。管理层次与组织效率成反比
注:管理幅度指管理的数额
十六、权责一致原则
有三层意思
1.设计合理的职位体系2.权责相称的制约机制
3.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注:一般来讲,上级对下级的权力应负连带责任。
十七、精简与效能的原则
包括三层意思:
1.机构设置要精简2。人员编制要精干3.办事程序要简化
十八、依法设置的原则
包括二层意思:1。政府机构设置程序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2.有关政府机构的各项
规范要由法律法规来确定。
十九、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因
原因如下:
A。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B。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C。精简机构和人员的需要
D.减轻财政负担的需要e.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二十、政府机构改革的渐进式过渡与阶段性突破
我国政府机构改革采取渐进式。
1.1982年改革:
A.提出干部的四化,”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B.实行首长负责制,并将这一原则写入宪法.
2。1988年改革:
A.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概念。
B。提出政企分开、党政分开的原则.
3。1993年改革:
A。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机构改革的目标。
B。强调了转变职能的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
C。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概念。
4。1998年改革:仍是过渡性方案
二十一、中央人民政府的架构[next]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国务院的组织体制:
(1)国务院组成人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2)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院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
(4)会议制度:国务院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总理办公会议制度。注:常务会议由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3.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
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注:
(1)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2)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但行政首长不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但可列席
国务院全体会议。
(3)国务院办事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架构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A。省、地级市设秘书长.秘书长是领导职务。
B.乡镇原则上不设工作部门。
2.任期:省、市、县(区):五年乡镇:三年正副行政首长均由人产生.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即省长、市长、镇长负责制.
4。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与上级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关系:
A.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要由本级政府报请上级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
大常委会备案。
B。实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海关、国家税务
C。实行省级政府垂直的有:地方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5。派出机构:其不属于一级行政机关,但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并在管理效力
上与派出它的政府或政府部门相同。
二十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
1.我国公务员的定义:
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
专职人员)
2。制度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后制定的近40个单项法规
3.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第一阶段.1984-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第二阶
段.1993—96年:在全国推行公务员制度
注:(1)1982-86年,草拟《国家工作人员法》后改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
例》(2)1986-88年,将上述条例更名,并在党的十三大和七届全国人大上,分别将建立公
务员制度作为政治体制及干部从事制度改革的重点,还形成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
件:组建从事部、筹建国家行政学院、制定公务员法规
二十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
特有4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
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
4.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十五、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公务员的义务权利
1。实施公务员制度的对象: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
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从事党工作的人员
2.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国家局+派出机
构+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注:凡实行国
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3。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党的机关、一些众组织
4。不属于实施范围的单位: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学会、协会、
其他培训机构
5。国家公务员义务共八项: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
务;密切联系众,倾听众意见,接受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
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
克已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6。国家公务员权利共八项: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
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
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
依照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十六、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
1.录用的前提条件:
A.职位出现空缺
B。根据空缺职位确定资格条件
2。录用的职务范围: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全是非领导职务)注:从
政府机关以外选拔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不属录用的范围。
3。录用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因事择人
4.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七个步骤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录用体检提出拟
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试用培训
二十七、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next]
1.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法考核的原则
2。内容:德、勤、能、绩
3。标准:划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4。方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
5.程序:准备、进行考核、反馈与运用考核的结果
6.考核结果的使用:
A.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五年称职以上的,在本职务级别内晋升一级。
B.连续二年优秀或连续三年称职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7。有关规定:
A。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被评优秀
B.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
C.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不称职
D。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不称职第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十八、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
1.原则:
A.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为主的原则
B。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
C.奖励及时、注重时效的原则
2.种类: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程序:评定、审批、实施
4.权限:嘉奖、记
三等功:县级以上政府批准
二等功:地级以上政府批准
一等功:省、直辖市以上
荣誉称号:国务院
二十九、国家公务员纪律与行政处分制度
1。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说明:
(1)没有”降职”是因为,"降职”是由于不称职,而不是由于受处分
(2)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若受的是警告,年度考核定为"称职"还可以按时
晋升工资档次。
2.解除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期限:
警告:自决定之日起满半年记过、记大过、降级:
满一年撤职:满二年
注:提前解除期限不得超过原行政处分解除期限的一半.
三十、国家公务员培训交流回避制度
1.培训的类型:
A.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B。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更新知识培训
注: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
2.交流制度:
四种形式: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
3。回避的类型:
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注:一般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
行政管理知识点大全(二)
三十一、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1。工资构成:职务工资+级别+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地区津贴+岗位津贴注:前四项为工
资的基本形式.后二项目为补充形式。
2.保险制度:生育、养老、疾病、伤残、死亡保险
三十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退休制度
1.辞职条件:
a。本人愿意并提出申请
b.满最低服务年限(三至五年)
c。正在接受审查的不得辞职
说明:
(1)辞职后,不得重新录用
(2)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2。辞退条件:
a。连续二年不称职
b.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旷工连续超过15年,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年
d。其他
3.退休条件:
a.男年满60岁b.女年满55岁c.丧失工作能力的
4.提前退休条件
a.男55女50+工作年限满20b。或工作年限满30
三十三、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注:申诉、控告只能向国家行政机关提出.因为它们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属于内部行政
行为。
三十四、行政领导体制的类型
1。按职权是由首长一人或者由委员数人行使,或者一部分职权由首长,一部分由委员数人
行使分:首长制委员制混合制
2。上下级行政组织享有的职权大小分:集权制(权力集中在上级)
分权制均权制
3.按机关业务性质及其管辖范围不同划分:层级制职能制并用制
4.按处于同一层级的各政府行政机关的指挥监控权,集中或分散于上级一个或多个主体的不
同而划分:
完整制:集中于一人
分离制:分属于多人
三十五、行政首长负责制
1。时间:
(1)1982年以前:我国行政领导体制一直是委员制.
(2)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首长"的范围:
a。第一类:法定的首长:包括国务院总理、各委员会主任、部长、省长、自治区主席、市
长、州长、县长、区长、镇长、乡长
b。第二类:推定的首长:
包括国务院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正职领导、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的正职领导+其他
3。主要内容:
a。向谁负责:
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向国务院负责,向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向本级政府负责
b。负什么责:
行政责任/政治责任/领导责任
三十六、行政领导职务及其非领导职务序列
1。行政领导职务序列: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8个等级,最低为副处。
(2)地方:8个等级,最低为副科.
(3)对应的级别有13个: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省部级正
职:三至四省部级副职:四至五厅司级正职:五至七厅司级副职:六至八县处级正职:
七至十县处级副职:八至十一乡科级正职:九至十二乡科级副职:九至十三
2.非领导职务序列:共8个: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
科员科员办事员
三十七、行政领导者的产生方式
共有四种:
a。选任制b.委任制c.考任制d。聘任制注:
(1)省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命副省长,无权任命省长。
(2)聘任制主要用于专业技术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不适用于高层行政领导者
三十八、行政领导的职务升降
1.行政领导职务升降的人员范围:
有两类:
a。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升降由同级人大和常委会决定.(其实是领导组成人员)
b.非政府组成人员,其升降由行政系统自身决定。
2.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
a,文化程度:
晋升科级正副职: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晋升副处—正司:大专以上学历
晋升副部级:本科以上学历
b.下一级任职年限:晋升科、处正职:
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
晋升科、处、司、部副职:三年以上
注: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晋升与此相同
三十九、行政领导职务任免
1.任免的主体: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权限:
a.各级人大有权任命或决定各级政府组成人员、除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外的领导职务(如市政府
的副局长)
b.政府:任免其他公务员职务(包括非领导职务)
3。行政领导兼职的规定:原则上实行一人一职.确因需要,只可兼任一职。但也有两个例外:
a。常设机关领导职务担任非常设机关领导职务
b。名义上兼职而实际上还是本职范围内的职责
四十、转向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标志
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决策主体由个人转向集体
2.决策过程由主观随意转向程序化
3。"谋”与"断"相对分离
4。"断”与"行”相对分离
5.决策手段的运用日益增强
四十一、现代行政决策组织体制的架构
架构主要有:
1.行政决策的中枢系统:重要任务是”断”。
2。行政决策信息系统
3.研究咨询系统
4.审批控制系统注:我国具有综合性审批控制职能的组织系统有二:
a.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b.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四十二、行政决策过程
过程如下:
a。问题的确认b。问题进入决策议程c.决策规划的拟订d.决策合法化与采纳
四十三、行政执行及其层级、手段
1。定义: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实施决策中心发出的决策指令,以达到预期目的的
职务行为。
2。层次:中央级省级县级乡级
3.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
四十四、行政执行的环节
五个主要环节:
a.行政执行计划
b.组织落实与人员配置
c。行政执行中的指挥
d。行政执行中的控制
e.行政执行评估总结
四十五、行政协调的含义与作用
1.定义:是指协商、调整行政系统与其外部环境之间、行政系统内部纵横向之间的各种关系,
使之分工合作、权责清晰,相互配合,有效地实现行政目标和提高整体效能的行为。
2。作用:
a。协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增强行政系统的适应力、创新力.
b.协调内部纵横向的关系,以增强行政系统的协作力、整合力。
c.协调内外部、纵横向的人际关系,增强行政系统的凝聚力、驱动力.
四十六、行政协调的类型及其机制
1。分类:
a.以协调的主体及内容分为:
与外部环境的。。.内部纵横向的..。内外部、纵横向人际关系的。..
b。以协调所解决的中心问题及其具有的性质分:
c。以协调所涉及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手段分:
高层、中层、基层;
权责体制、规制协调;
利益、心理协调;
2.几种类型的行政协调及其机制:
a。与外部环境的:协调机制主要有三种:行政反馈(首要机制)职能调查行政参与
b.内部纵横向的:
(1)纵向垂直府际关系:关键是解决好事权与财权、人事权与决策权的配置机制.
(2)横向平行府际关系:关键是解决好分工又合作的机制.
四十七、行政协调的前提条件
1。前提条件是:行政沟通
2.行政沟通的种类:下行沟通上行沟通平行沟通
四十八、加强行政监督的重要性
1。教育是加强依法监督的基础2.法制是加强依法监督的保证
四十九、我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1。内部监督主要包括:
a。一般监督(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职能部门和主管业务部门的监督)
b。专门监督(主要指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2.行政监察:指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监察机构,主要是监察部、地方各级监察厅、局.
(1)监察对象: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政府及其领导人
员
(2)领导体制: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既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又受上一级监察机关领导.
(3)程序:立项、调查、提出检查处理情况报告、作出监察决定或建议
3。审计监督:
(1)审计机关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理权
(2)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双重领导体制.
五十、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
1.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政党监督
社会及舆论的监督
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包括:
a。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这是监督最基本的形式)
b。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
c。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
d.质询和询问
e.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
f。罢免政府组成人员注:各级人大有权撤消同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3。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有:法纪检察经济检察侦查检察监所监督
4。政党监督:要方式有三:各级党委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党的各级纪检监督
专项练习题
1。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
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各级政协机关
C.各级人民政府D.各级公务员
E。各社会团体
2.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或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说明行政行为具有
()。
A。确定力B。公定力C。约束力D.执行力
3.“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舵,而不是划桨.”这一说法是指()。
A。政府应该强化集权
B.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决策,而不是执行
C。政府应该加强自身组织的建设
D.政府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的导航员
4.与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的核心特征是()。
A.强制性B.无偿性C。排他性D.非排他性
5。管理学中的“木桶原理”指的是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
A.灵活性B。原则性C。程序性D。整体性
6。在马斯洛的五个需求层次理论中,最高需求层次为()。
A.爱和归属的需要B.受人尊重需要C.安全需要D.自我实现需要
7.决策过程中遇到首次出现的问题,无先例可循,此类决策属于().
A.确定型决策B.风险型决策C。单一性决策D.非程序性决策
8.近年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组织结构是().
A。矩阵式组织结构B.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
C。网络型组织结构D。委员会组织结构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政府职能主要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
故选C。
2.B【解析】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假定合法的
法律效力,一般包括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1)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具有不
可变更力,即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非由法定机关经过法定程序,不得
随意撤销或改变。(2)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3)执行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行
政机关有权采取国家强制力,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故选B.
3.B【解析】掌舵比喻为决策,划桨比喻为执行。故选B。
4.D【解析】只要公共产品提供给一个市场主体,就不能阻止其他主体从公共产品中受益,这
就是非排他性。故选D。
5。D【解析】“木桶原理”是指组成木桶的木条中,其最短的一根木条决定木桶的容积,因
此构成木桶的木条应长度均衡,才能使木桶成为一个有效率的整体,增加容积,这里强调的
是整体性的重要.故选D。
6。D【解析】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的次序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
社交需要、受人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五个层次。故选D。
7。D【解析】非程序性决策处理的是那些偶然发生的、无先例可循的、非常规性问题;确
定型决策面临的是一种比较确定的自然状态,可选方案的预期结果是相对明确的.风险型决
策面临的是多种可能的自然状态,可选方案在不同自然状态下的结果不同,未来会出现哪一
种自然状态,事前虽难以肯定,但却可以预测其出现的概率。故选D。
8.C【解析】网络型组织结构只有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持下才能建立和正常运转,而其
他组织结构早已存在。故选C。
行政管理主要知识点
1、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
自然状态下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外”、“安内",一方面表现为统治职能的极端强化,另一方
面表现为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的相对弱化;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
外”、“安内”、“建设公共设施";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
务,稳定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维护市场秩序。
2、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
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政府职能的转变是
行政管制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政府职
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
3、政府的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主要包括:军事保卫职能;外交职能;治安职能;民
主政治建设职能。其中,以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为目的的民主
政治建设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
(2)经济职能,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市场必须在一定
的规则下才能够有效运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也称为“法制经济”。
(3)文化职能,主要包括: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4)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提高人口素质,实行计划生育。
4、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
(1)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环境变迁是决定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在动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要按照统一、精
简、高效的原则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
事权和职能分工.[next]
(3)技术手段的创新。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举例:政府运用财政
政策、货币政策等工具可以间接、宏观地对市场进行调控;政治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使政
府的机构设置和组织运作更加合理有效。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传统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因素。如何吸收精华、
剔除糟粕,克服传统行政文化不良因素所带来的惰性和惯性,是政府职能能否发生实质性转
变的重要因素。
5、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包括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还包括政府行政职能方式的转变、政府职能
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指政府将不属于自己的职能还给企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防止
政府职能的“越位”,将属于政府自己的职能收回,防止政府职能的“缺位”.
2)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在纵向层级之间要按照必要的集中与适当的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在横向部门之间要按照相同或相近
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划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要在管理运行上
按封闭原则进行分类.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即政府行使能的方式,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
运行程序等,管理手段的转变,就是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6、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政企分开
(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政府与企业社会职能的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政府
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政府不应直接管理企业,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
活动,不得随意截留企业的权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
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
(2)政企分开的主要措施: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
方式。作为过渡性措施,要保留部分专业部门,主要职能为制定行业规划和引导行业产品结
构的调整.
7、国家机构的组成
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组
成。政府机关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构的行政权力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力、
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享有的司法权力,分工不同,相互合作,共同构成国家权力系
统。
8、众组织
众组织亦称人民团体、众团体,包括各种依法定程序成立的众团体、专业团体、众
自治组织等,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三大众团体;文联、红十字会、慈善会等专业团体;
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众自治组织.
9、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政治体制状况以
及行政管理科学化程度,通过运用技术手段综合分析,以确定国家各类法定组织的职能范围、
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进行调控和监督,以实现国家管理系统的精简、统一、
高效。我国的机构编制工作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其在编制管理方面的主
要任务是: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政府机构的名称一般包括域名(地理位置或管
理范围)、矢名(管理内容)、格名(表明规格级别)。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10、政府机构设置原则
(1)职能优先原则,即:职能是机构存在的前提;科学界定政府总体职能;科学配置和划分
政府职能;以政府职能是否顺利实现来检验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性.
(2)完整统一原则,即: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行政权力是完整统一的;政府机构设置是完
整统一的。
(3)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相适应的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应遵循以下几条规律:
在管理对象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管理幅度事务的难易程度成
反比;管理幅度同管理者的能力以及管理手段的先进程度成正比;管理幅度与下属人员的能
力成正比关系;管理层次与组织效率成反比。
(4)权责一致原则,指在机构设置中,要使机构的职权与职责相称、平衡,它包含三层意思:
设计合理的职位体系;权责相称的制约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5)精简与效能原则,即做到机构设置要精简;人员编制要精干;办事程序要简化.[next]
(6)依法设置原则
11、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因: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精简机构和人员的需要;
减轻财政负担的需要;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1982年机构改革。一是提出干部的“四化”,即
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特别在解决干部队伍老化和领导职数过多方面取得突破
性进展;二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将其写入宪法。1988年机构改革。一是提出转变政
府职能的概念,并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二是提出政企分开、党政分开
原则,初步理顺党政关系、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
及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的关系。1993年机构改革.一是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
下,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机构改革的目标;二是强调了转变职能的根本途径是
政企分开;三是提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概念,扩大了机构改革的内涵.
12、1998年机构改革目标与原则
改革目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
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的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原则:一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
企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
真正交给企业;二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机构,实行精兵简政,加
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
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
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
端;四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机构、职能、
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
13、垂直管理部门
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业务、人事任免、经费拨付,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决定,其职能具有
专属性、执法性、监控性特点,目前,实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有中国人民银
行、海关、国家税务等系统,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机构有地方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
督管理等系统。
14、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
(1)第一阶段1984-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这一阶段主要以研究、草拟、修改
公务员法规为重点,以克服传统人事行政弊端为背景,以实现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化、规范
化为落脚点。第一阶段可分为如下三个小阶段:1982-1986年,制定《国家行政槎作人
员条例》;1986-1988年,将上述条例更名,并在党的十三大和七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分别将
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政治体制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形成了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
件:人事部、国家行政学院、公务员法规;1989-1993年,根据边实践、边探索、边修改
的精神,先后在审计署、海关总署、环保局、税务局、统计局、建材局6个部门和深圳、哈
尔滨两个市进行试点,并于1993年8月14日正式颁布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第二阶段以全面施行、分步推进、不断完善各项配套的法规为重点,以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为背景,以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
为落脚点。1993-1996年,根据统筹规划、从上而下、由易到难的原则,积极而稳妥地在全
国范围内推行公务员制度。
15、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
(1)同西方文官制度比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搞“政治中立”;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
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坚持德
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同传统人事制度比较:具有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具有比较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具有
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具有廉政勤政的保障机制。
16、国家公务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已在党的十五大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上确定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国家公务员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
力和创新能力公务员队伍学风:刻苦钻研,积极探索,民主研讨,求真务实。当前在业务精通
方面普遍缺乏敬业乐业和精益求精的精神。高素质的内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上的高标准与
道德品质上的高境界;理论素养与知识运用上的高水平;廉政勤政建设上的高风尚、高效率;
业务上的精通;身心上的健康。专业化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为身份职业化、
职业专门化、知识与能力专业化,其内涵主要包括:科学决策与有效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
力;学习创新能力;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表达能力.
17、公务员制度的发展目标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逐步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
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next]
18、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
录用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因事择人。上述几个原则是以竞争为核心
的有机整体一,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考度是国家公
务员录用的基本竞争方式。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要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在试用期内应接
受培训;省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特殊规定录用无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当安排
在基层工作一至二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可以原岗位上延长试用期,最
多不超过半年,也可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9个月,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资格.
19、受纪律处分的公务员考核办法
受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
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
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定评语不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
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
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
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公务员,可以参加考核,但在其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
相应按上述办法处理.
20、公务员奖励的种类及权限
公务员奖励的种类有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五种形式。其具
体的权限为:
嘉奖、记三等功,由县(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记二等功,由市(地)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经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21、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原则及种类
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原则:依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适用行政纪律一律平等;行政处分的轻
重与国家公务员违纪行为应承担的纪律责任相适应;惩前毙后,治病救人,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共六种。根据违纪行为的错误性
质、情节轻重、危害程度、责任大小,参照本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区别对待:对于违
反行政纪律情节较轻,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对违反纪律,给国家和
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记大过、降级;对严重违纪,不适合继续任现职的,给予撤职;
对严重违纪,不适合继续在政府任国家公务员的,给予开除.
22、公务员处分的权限
(1)给予国务院任命的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和给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产生的国家
公务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须报国务院批准。
(2)给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的公务员撤职、开除处分,须先由本级人大罢免或人
大常委会免职,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在罢免和免
职前,国务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职务。
(3)给予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任命的正副司局长包括相当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由本
部门决定后执行,报国务院备案.
(4)给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公务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
分,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执行,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报国务院备案,给予这些国家公
务员撤职、开除处分,先由本级人大常委员免职,再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执行,报国务院备
案。
23、解除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期限[next]
警告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半年;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一年;撤职处分自
决定之日起满两年。被处分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提
前解除期限不得超过原行政处分解除期限的一半。
24、公务员培训的根据、原则和类型
根据: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职位的需要.其原则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
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公务员培训类型主要有:
(1)新录用人员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不少于10天.
(2)晋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3)专门业务培训。
(4)更新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7天.
25、国家公务员辞退制度
有五种情形之一的: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因单位调整、撤销、
合并或者缩编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
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应当辞退.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
领取“低于国家办事员最低工资、高于社会救济"的辞退费,工作连续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发三
个月;连续满四年,发四个月;连续满两年以上,每增一年增发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二十四
个月.辞职的公务员不能领这部分费用。
26、行政领导体制的类型
(1)按照负最后决策职责的不同,分为首长制、委员制和混合制。混合制中成效的好坏关
键在于领导的素质和作风.
(2)按照上下级之间享有的决策、指挥监控职权的大小分为集权制、分权制和均权制。
(3)按业务性质和管辖范围不同,分为层级制、职能制和并用制.层级制也称“直线制"、“分
级制”、“系统制”,其特点在是有利于指挥统一,节制严明,相互衔接,行动迅速,但有时
难免草率;职能制亦称“分职制”、“机能制"、“幕僚制”,其特点在于分工精细,专业明确,有
力于推动专业化和高效化。
(4)按指挥监控权是否集中或分散于一个或多个主体的不同,分为完整制和分离制。完整
制也称“集约制”、“一元统属制”,俗称“一元化领导”;分离是也称“独立制”、“多元化统属制",
俗称“多元化领导”。
27、非领导职务指数的限制
八个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
员、办事员。国务院各部门的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职数,不超过该部门司局级领导职数的三
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超过40%,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
7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不超过厅(局)级领
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巡视员不超过30%,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务职数,不超过处级
领导职数的50%。省辖市(行署、州、盟、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机关设置的调研员和助理
调研员,不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超过30%,主任科员和副主任
科员职数,不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县级(地辖市、旗、省辖市的区)人民政府
机关各部门,设置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超过科级职务职数的50%。[next]
28、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的条件
(1)在近两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2)晋升科、处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部级副职,应分
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
(3)晋升处级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五年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工作部门
任职的经历,晋升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级以上职务的,需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晋升科级正副职,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晋升副处级到正司级职务,应具有大专
以上文化;晋升副部级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9、行政决策转向科学决策的标志
(1)决策主体由个人转向集体.
(2)决策过程由主观随意转向程序化。
(3)“谋"与“断”的相对分离.
(4)“断”与“行”的相对分离。
(5)决策手段的运用日益增强,量化和技术化,成为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标志。
30、行政执行基本知识
行政决策执行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
编制行政执行计划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工作安排;进行人力安排;进行物力安排;进
行时间安排。
行政执行通过确定目标、衡量成效、纠正偏差三个步骤,对决策执行进行控制。
31、行政协调的分类
(1)以协调的主客体及其内容为标准,可划分为三种:与外部环境的行政协调;内部纵横向的
行政协调;内外部、纵横向人际关系的行政协调。
(2)以协调所解决的中心问题及其具有的性质为标低头不语,可划分为四种:以解决与外部环
境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的,即适应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
即结构性的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运作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动态性的行政
协调;以解决内外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即沟通性的行政协调。
(3)以协调所涉及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手段为标准,可划分为:高层协调,中层协调,基层协
调;权责体制协调与规制协调,利益协调与心理协调。
32、行政监督
法制是加强依法监督的保证,教育是加强依法监督的基础。
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指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的行
政处分决定向监察机关提出的申诉,它不包括不服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的申诉,也不包括不
服原处理决定而要求重新处理的申诉。同时,人大、政协、工青女等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
不服本单位给予的行政处分而的申诉,不属于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范围。
审计机关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理权。
33、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
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政
党监督和社会及舆论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
和财政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规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免
政府组成人员。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围为:法纪检察、经济检察、侦查监督、监所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的形式有: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信访监督;新闻宣传,
舆论曝光;民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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