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律顾问制度
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单位自主聘请法律知
识较强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
提供法律参谋,是加强单位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
督行政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一般应是注册的执业律师或
法律服务工作者。单位可以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
多名组成法律顾问团或顾问组,设首席法律顾问。
三、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律
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所签定聘用合同。凡以单位名义作
出的行政决定、重要文件,事先要经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进
行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才予以审阅签发;凡涉及单位重大的项
目、机构改革政策等,单位领导班子都应专门听取法律顾问
的意见。
四、法律顾问的权利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参加单位召
开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列席单位有关会议,获得履行单位
顾问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文件资料以及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
费保障。
五、法律顾问的义务是对单位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依
据,对单位起草或拟作出的行政行为,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
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单位涉法民事、经济、行政及其它纠纷;
代理单位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协助单位参与重大商务洽谈,审查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
法律文书;协助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解答法律咨询;向单位提
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单位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
议和咨询服务;应当保守聘用单位的秘密;办理单位委托的其
它法律事务。
本文发布于:2022-07-12 18:35: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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