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聘请方(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实现依法管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拟聘任具有法律
专业技能的律师提供综合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乙方是经合法注册,
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自愿接受甲方的聘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及甲方的发展战略,甲乙双方就聘请常
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并承诺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指派律师
【】担任主办律师,指派【】担任协办律师,主要为
甲方【】分公司(含所辖县分公司、自办营业厅等分支机构,
下同)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并接受该分公司的日常管理。法律顾问的
聘任期为壹年,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
日止。
二、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及所服务的甲方分支机构要求或
指定履行下列职责:
㈠参加相关会议,对经营战略方案、市场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
见,或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价,并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
书面提交前述意见、评价结果。
㈡参与相关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业务方案等文书的起草,指
出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风险,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事先防范
和事后补救措施。
㈢负责各类合同及与经营有关的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完善,
并出具书面的、可操作的法律意见或直接修改完善后提交使用。
㈣参加重大的项目谈判,以及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参与直
接处理各类纠纷,并编写案例分析。
㈤不定期为举办侧重实用性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专题讲
座及普法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向管理层及员工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并
按需求增加授课内容和深度、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㈥随时提供书面或口头法律咨询服务,或到指定地点集中书面
或口头解答普遍性的法律问题。
㈦每周到指定地点提供至少四小时的,每年到所辖各
县市分公司提供至少两次的现场服务、调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类
职责;提供8小时/天*5天/周电话咨询服务。
㈧每季度应向甲方提交至少一篇甲方运营相关的的热点问题法
律分析或者与案例分析。根据甲方要求,每季度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
季度工作总结。
㈨根据甲方的指定,为甲方或甲方的其它分支机构、与甲方的其
他同级子公司提供指定的法律服务。
㈩完成甲方要求的至少一项法律研究课题项目。
三、乙方全年的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包
括了15%的奖励基金。甲方有权按《浙江移动法律顾问业绩评价法办
法》(附件一)约定,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评,并按照考评结果支
付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甲方及所服务的甲方分支机构共同依据《浙
江移动法律顾问业绩评价法办法》(附件一)于年底前进行综合评定
后,按实结算。法律顾问费在当年7月支付一半,于当年12月根据
考核结果,支付剩余费用,但在此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
除上述法律顾问费外,其他费用按如下方式承担:
㈠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为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办理法律事务不再
另行收费。
㈡代理法律诉讼案件(包括仲裁),在5件(包括5件)以内的,
不再另行收取案件代理费,超过5件的,甲方视案件标的大小和影响
范围,支付给乙方每件5000元10000元的案件代理费,但累计最高
不超过3万(相同案由的诉讼或同一事件引发的多起诉讼按1件计)。
㈢乙方为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差旅费、住
宿费等费用(除市内交通费用外)由甲方承担。
㈣乙方通信工具等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承诺:
㈠甲方及甲方的上级集团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各省移动公司、
其它关联公司未对外公开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技术水平、用户资
料等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还是
期满后,乙方的全部律师及其他聘用人员均有义务保守所知悉的商业
秘密,保密事宜遵照双方已经签订的《保密协议》之约定。
㈡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
务的其他运营商的任何法律事务委托,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任何
形式的法律事务委托或从事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违约责任
㈠乙方或乙方指定律师在履行法律顾问或其他法律事务职责过程
中,因故意、过失或过错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
以赔偿。
㈡乙方或乙方指定律师出现一般性失误、错误或过错,或怠于行
使职责,或未勤勉尽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改正,亦有权
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格律师履行职责。经甲方指出2次仍不改正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未完成之法律顾问工作不予支付法律顾
问费。
㈢乙方或乙方指定律师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立即
解除本合同并对未完成之法律顾问工作不予支付法律顾问费。同时,
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因解释、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争议,应由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为确保双方间的质量及绩效评价体系的正常运行,乙方应按
甲方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甲方对乙方业绩评
价办法有改进的权利。
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律师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或不
能胜任该项工作的,甲方有权提请乙方予以调换,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订立续聘协
议。
附件一:《浙江移动法律顾问业绩评价法办法》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88号邮编:310006
电话:-3306传真:0
乙方:授权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本文发布于:2022-07-12 18:36: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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