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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知识框架】
36.1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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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渊源
国家主权原则
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司法豁免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信守国际条约的原则
平等互惠原则
便利诉讼和司法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
普通管辖
涉
特殊地域管辖
外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涉外管辖的种类专属管辖
民
事
协议管辖
诉
国际条约对管辖的特别规定
讼
程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冲突及其解决积极冲突及其解决
序
消极冲突及其解决
被告答辩期间
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上诉期间
审理期间
再审审查期限的特殊规定
直接送达
按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涉外送达向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在国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邮寄送达
采用传真、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公告送达
【重点难点归纳】
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1.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
(1)涉外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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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案件,通常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涉外因素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诉讼主体涉外。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的企业或组织;当
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②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涉外。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当事人双方争议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③诉讼标的物涉外。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国外。
④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只要具有其中一个涉外因素的情况即为涉外民
事案件。
(2)涉外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涉外民
事案件的活动。涉外民事案件的特征:
①涉外民事诉讼一般均涉及国家主权。
②涉外民事诉讼的诉讼周期较长。
③涉外民事诉讼存在法律适用的选择问题。既包括程序法的选择也包括实体法的选择。
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以及当事
人参加涉外民事诉讼所应遵守的诉讼程序。各国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采取以下三种方
式:
①在民事诉讼法之外另行制定单独的涉外民事诉讼法,分别调整国内民事诉讼和涉外民
事诉讼。
②以民事诉讼法作为一般法,另在国际私法中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特别规定。
③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其中又细分为在民事诉讼程序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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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中同时规定国内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的各项制度或者是以专编形式对涉外民事诉讼
程序予以规定。我国采用在民事诉讼法中以“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的专编形式对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专门规定。
3.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渊源
①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②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③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
二、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基本准则,也是涉外民事诉
讼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1.国家主权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坚持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①按照属地管辖权,一国法院对处于其国内的所有人和物均有管辖权,即使外国人和外
国人所有的物也不例外。
②按照属人管辖权,一国法院对其本国公民和法人均具有管辖权,即使其处于国外也不
影响其管辖权。
③对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和承认外国法院对其行使管
辖权,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
(2)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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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禁止外国律师在本国出庭诉讼,外国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
国的律师。
(4)外国法院的裁判非经我国法院承认,在我国不产生效力,更不能在我国强制执行。
2.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涉外民事诉讼均应遵守民事
诉讼法的规定。
3.司法豁免原则
司法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法律或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代
表和组织赋予的免受司法管辖的权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司法豁免原则:
(1)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明确宣布放弃司法豁免权的。
(2)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诉讼。
(3)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法院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反诉的。
外国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可就其执行职务的行为享有司法豁免权,但是下列情
形除外:
(1)涉及为明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订契约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