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建议
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建议
领导联系会:
为保障公司业务的合法合规开展,维护公司法律权益,公司自2009年
以来,每年均聘请了四川宏宗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累计
与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2次,其中,第一次于2009年12月15日签订,
服务期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12年12月14日止,费用6000/年;第
二次于2012年12月13日签订,服务期为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
12月14日止,费用6000/年。
随着公司今后发展规范化的需要和法律顾问业务量的增大,建议:
公司继续聘请四川宏宗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年费用
10000/年,并实行一年一签。
附件:
1、往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综合部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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