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
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
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
殊需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至第18条有全面规定,赡养人的
具体义务包括:
(1)物质上的赡养。
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
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
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
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
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
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
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
劳动。赡养人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
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
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
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
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因为物质条件会随社会经济发展
而提高,国家和社会对老年人能够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许多父母不
依靠子女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所以物质赡养会弱化。而日常生活的料
理扶助也可依靠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得到解决。唯有子女对父母的孝敬、
关心、体贴、安慰是无法从其他途径得到解决。赡养老人这一义务显
得更为重要。
孙子女在一定条件下对老年人也承担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
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其法律适用条件较为严格:
(1)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能力,即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可靠
的生活来源,足够负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生活费。
(2)直接赡养人,即子女已经死亡或丧失赡养能力。此条件下,
孙子女、外孙子女成为赡养义务人。实践中多为孙子女、外孙子女由
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成人,孙子女、外孙子女成年后赡养祖父母、
外祖父母。
实践中需注意的问题:子女为赡养人时即儿子、女儿处于同等地
位,所有赡养人都须承担义务。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依法要求
共同义务人承担赡养责任,依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共同负担被赡养人的
赡养费。对法院判决拒不执行的可依法强制执行。对极少数遗弃、虐
待老人严重,构成遗弃罪、虐待罪的依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2-07-14 06:35: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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