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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咨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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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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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无忧劳动法咨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28【无忧劳动
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28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之职工培训费的承
担问题【文档简介】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的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
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应被任意剥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支付培训费的规定,而是将其作
为服务期违约金参照的上限标准。
【案情介绍】迟某是应届毕业生,与中兴公司签订了五年期的劳
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从当年8月1日开始,其中前六个月为试用
期。因中兴公司考虑刚毕业的学生没有实践经验,于当年9月份出资
送迟某去参加就职培训两个月,因此双方又签订了五年的服务期协
议,起始时间与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相同,约定如迟某在服务期内解
除合同,则需按约支付违约金1万元。当年11月6日,中兴公司
在讨论年终奖问题时,认为新员工为单位创造的效益不明显,当年不
发给年终奖,第二年减半发放,从第三年起全额享受。迟某认为奖金
应该与员工的个人业绩挂钩,而不应由工作年限决定,公司的规定不
合理。11月11日迟某面向中兴公司提出解除合同,11月15日
起未到公司上班。11月16日,中兴公司书面通知他公司已经同意
他辞职,人事部会依法为他办理退工等手续,但他应按约定交纳培训
费1万元,被迟某拒绝。11月18日起中兴公司多次致电、致信给
迟某,要求他支付培训费,均遭拒绝。12月30日中兴公司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认为迟某在参加完公司安排的培训后辞职,应
支付违约金1万元。迟某则认为他现在还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无
需支付培训费。
【问题】迟某在培训后的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
金?
【无忧劳动法特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迟某仍在试
用期内,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是否培训影响。迟某和中兴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服务期合同合法有效,双方自签订之日起应受该
合同约束。中兴公司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
约定、服务期协议均合法、有效。迟某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的随时解
除合同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应被任意剥夺。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
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迟某在试用期内辞职,并且依法提前三
天告知中兴公司,是依法行使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权利。至于用人单位
可否要求迟某承担培训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
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
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
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支付培训费的规
定,而是将其作为服务期违约金参照的上限标准。中兴公司单就培训
费提出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中兴公司的真是意思是指服务期的
违约金,则由于迟某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用附加任何条件,
即使是服务期。据此,中兴公司要求迟某支付培训费(违约金)没有法
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关键词】培训费试用期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
篇二:劳动法咨询
劳动法咨询
劳动法咨询概述
劳动法(labourlaw),是调整劳作联系以及与劳作联系密切联
系的社会联系的法令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必定期间而发生
的法令部分;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令部分;是一种独立的法令
部分。这些法令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联系,并保证各方面的
权力及责
任。
中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
月1日起实施。(最新立法为XX年的《劳作合同法》,需
合作运用)。劳动法是指调整劳作联系以及与劳作联系有密
切联系的别的社会联系的法令。离不开调整劳作联系这一核心
内容。
清晰以下几点: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期间而产生的法令
部分;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令部分;是一种独立的法令部分。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作联
系,树立和保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作准则,推进经济发展和
社会进步,依据宪法而拟定公布的法令。从狭义上讲,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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