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2011)

更新时间:2025-12-20 22:50:4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8日发
(作者:李宗熙)

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

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2011)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中央综治办

•【公布日期】2011.02.15

•【文号】妇字[2011]7号

•【施行日期】2011.02.15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

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妇字〔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综治办、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

联、综治办、司法局: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启

动之年,也是“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的第十二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

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十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深

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关注妇女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

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决定,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以“温暖你我

她、维权服务进万家”为主题,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开展服务

维权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和

改善妇女民生为重点,紧紧围绕“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的主题,着力在

开展维权服务上下功夫,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妇女众身边。要集中开展妇女法

制宣传。通过各种生动活泼、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

律法规;在发动妇女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重点面向城市流动妇女、农村妇女尤

其是留守妇女,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及征收征用等方面的法规政

策,帮助她们知晓法律、学会运用政策,引导妇女增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以及依

法维权的能力。要集中开展创业就业服务。把女农民工、女大学生、城镇下岗失业

妇女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收集、发布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信息,争取提供更多的

就业岗位,推动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提供小额贴息贷款服

务,切实维护妇女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要集中开展维权服务。充分发动法官、检

察官、律师、心理咨询、社工师等志愿者,集中开展维权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

导、婚姻家庭关系调节、邻里纠纷调解、社会工作服务等,集中推动信访积案和重

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为妇女提供面对面的维权服务。要集中开展困难帮扶。深

入调查研究,摸清困难妇女底数及其需求,以妇女得实惠为目标,尽妇联所能、协

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切实为失地失业妇女、单亲特困妇女、病残老龄妇女

等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使开展维权周活动的过程切实成为了解妇女“三最”

问题的过程,开展妇女众工作的过程,为妇女送温暖、送服务的过程。

二、立足基层务求实效

维权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县级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乡镇(街

道)妇女维权站、社区(村)“妇女之家”等基层维权工作阵地的作用,努力争取

活动实效。要进一步提升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水平。抓住维权周契机,在基本

全部开通的基础上实现全覆盖;通过发放12338热线服务卡、温馨告知卡等,在广

大妇女众中集中宣传热线的服务内容,提高众对热线的知晓率,使妇女众在

遇到问题时想得到热线、打得通热线;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

持,加强热线的经费保障,推进热线的可持续发展。要全面推广依托乡街综治维稳

中心建立妇女维权站的经验。各地妇联要进一步争取综治部门的指导支持,推广

“三联三进”的做法,即妇女维权站进入综治中心、妇联主席进入综治领导机构、

妇联维权专干进入综治工作班子,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排、维权服务联动。

要着力发挥社区(村)“妇女之家”的维权作用。丰富“妇女之家”的维权功能,

发挥“妇女之家”植根众之中、近在妇女身边的优势,切实以妇女为本,创新妇

女众工作理念和方法,深入扎实地开展基层众工作,在了解诉求、维护权益,

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作贡献。

三、结合实际统筹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权周活动的意义,从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积极意义,切实加强

领导,认真谋划。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将开展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相结合,

与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根据本地区妇女的“三最”需求,切实为广

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同时,要重视开展活动宣传,综合运用各种

传媒手段,尤其是互联网和手机平台,通过专题网页、在线互动等方式开展妇女法

制宣传和维权服务,扩大维权周活动的效果和影响,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

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将适时举办全国“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各

地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不做统一规定,原则上安排在3月份进

行。各地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音像

资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我们将通过资料汇编、信息简报等方式加强

宣传,扩大影响,进行交流。

全国妇联联系人:张彦红袁虹

:************

:********************

中央综治办联系人:禹丽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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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联系人:杨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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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

中央综治办

司法部

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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