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法治意识 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更新时间:2025-12-10 10:52:1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1日发
(作者:注册造价师挂靠)

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兴宁分校谢珍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推动全社

会树立法治意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正

如法国思想家卢俊说的:“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种法律即不是铭刻在

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所以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提升全民族的法律意

识水平。目前,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社会法治

观念明显增强。但是,我国农村是一个封建思想、人治观念根深蒂

固的地方,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其中农村人口7亿多,

在某种意义上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决定着中国法制化的进程,全面

推进农村依法治理首先是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以下针对我国农民

法律意识的现状,阐述如何通过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

治理。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一)农民更多地依靠道德、习惯、风俗,来调解相互之间的

行为。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一旦发生冲突与纠纷,往往是请乡里

声望较高的长者以及有地位的族长出面,以礼俗、道德、习惯为基

础,通过以家庭地位和相邻关系为人情来进行调解和缓和,注重的

是相互之间的忍让,以及对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都有某种直接或间接

的好处,以达到双方利益的协调,保持乡土社会秩序的安宁而不是

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这就造成法律被“束之高阁”的

尴尬的局面。可以用费正清先生的一句话采证明“法律是正体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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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它始终是高高地超越农村日常生活的表面上的东西。所以,

大部分纠纷是通过法律以外的调停以及根据风俗习惯和地方上的意

见来解决的。”

(二)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

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

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

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

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

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

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三)农民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

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

法律工具主义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

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

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

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

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

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

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四)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

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

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

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

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

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

一切,日常生活中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

于寻法律救济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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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积极开

展面向农村、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和个

性特征,采用农民众易于理解、容易接受、乐于参与的法制宣传

方式,比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村远程教育、墙(板)报、标语、

横幅、小报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寓教于乐中提高

农民的法律意识。还可以通过深入开展“送法下乡”、“以案说法”、

“法律服务”、文艺表演等活动,满足广大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

增强农民众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应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

内容,结合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承包等问题,引导农民依法解

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抓好农民工

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

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法律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凭

空产生的,相反它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认为,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社会上层建筑两大体系所

构成。人的法律意识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意

识。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水平:第一、发

展农村经济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农村落后的思想观念和经济行

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落后观念比穷山恶水更为可怕,要改变

农民多少年来形成的观念旧,行为懒,志气短的状况首先要解放思

想,实事求是。第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要靠创新。创新是一个国

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源泉,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第三、减

轻农民负担要法制化。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农民积累财富,逐步

增强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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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应根据目前农村实际状况和

农民需要,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联系众制度,加强

农村信访工作,逐步建立农民众平等表达诉求的制度化平台。农

村广大干部要做好进村入户下访工作,主动听取农民众的意见,

真正了解农民众的所思所想,把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完

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

解相结合,依法、及时疏导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和问

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应针对目前农村存在的土地纠纷、

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尊重农

民的合理要求,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农民政治参与意识。农民的民主参与影响我们对农村

管理的民主化。他们通过民主参与,表达自己对社会财富和价值分

配的意愿和选择。此外,农民民主参与还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

民切身利益公平公正分配。因此,我们要注意提高农民民主参与意

识,进而提高法律意识水平。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集中精力发

展农村经济,只有这样,才能具备民主参与发展的物质基础。第二、

必须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意识,提高他们的民主参与认同

感和素质,否则民主参与就会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和能力基础。第

三、要提高基层政府的威信与政治文明程度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

第四、必须加强农村管理行为公开化、制度化建设,鼓励农民了解

农村管理的全过程,积极参与各种管理活动。第五、建立健全农村

的民主参与机制,以保证农民的民主参与健康发展。

(五)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我国是一个封建统治很长的国家,人治观念根深蒂固。农村是

“重灾区”,农民现在不少人不知法,不懂法,缺乏守法意识,对法

律存在传统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这与农民受教育程度有关。农

民的收入低——素质差——收入低的恶性循环。如果不改变农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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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状况,难以提高农民素质,农民素质不提高就影响到农村现代化

法制建设和农民法律意识的提升。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同志指

出:“我们千方百计,在别的地方忍耐一下,甚至牺牲速度,也要把

教育问题解决好!”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农村诸多问

题和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乡村

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

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守

法、遇事法、解决问题靠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成为社会主

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法治中国

而奋斗!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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