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民法学)-试卷4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20,分数:40.00)
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
黑。
2.
A.创作完成V
B.出版
C.发表
D.出版合同签订
我国对著作权的取得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受著作权法保护。故答案为
3.下列遗嘱形式中,不需要遗嘱见证人的遗嘱形式是()。
A.口头遗嘱
B.代书遗嘱
C.录音遗嘱
D.自书遗嘱V我国法律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在这五种
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需要遗嘱见证人。而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被继承人
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故答案为D项。
A项。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作品()时起取得著作权。
4.甲因出国将其房屋借给乙居住,后来乙将房屋租给丙,约定租金给甲。甲回来后知道此事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租
给丙,甲表示同意的行为在权利性质上属于()。
A.支配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V
乙将甲的房屋擅自租给丙,系无权处分行为,而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对于无权处分行为,如果有
处分权人事后对无权处分行为予以追认,则该行为转化为有效,否则无效。本题中,甲行使的是追认权,而追认权属
于形成权,故选D项。
5.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是()。
A.10年V
B.15年
C.20年
D.30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6.下列人格权类型中,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隐私权
B.肖像权
C.健康权V
D.名誉权
在人格权体系中,只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物质性人格权,其他类型的人格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故选C
项。
7.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情形不包括
A.申请仲裁
B.申请支付令
C.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D.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行为的V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民法通则》及《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
()
的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
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
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据此,不选A、B、C项。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
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则》第140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据此规定,
16条的规定,义务
D项表述的情形也能引起诉讼
D项。
()。
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订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
时效的中断,但该情形并非属于“起诉”的范围,而是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范围。故选
8.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个人财产的是
A.退伍军人的补助费
B.个体经营收益
C.转让商标专用权获得的转让费
D.因夫妻家庭生活困难而获得的困难资助
根据婚姻法和《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当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故选
V
(二)》(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A项应
A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B项、C项和D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注意:
D项属于赠与,因未指明该赠与的财产是否确定为仅归夫或妻一方,故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9.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人自()之日起获得专利权。
A.提出申请
B.公告V
C.登记
D.实质审查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的标志是以公告为准。故答案是
10.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录像制品的保护期限自()起算。
A.首次发表
B.首次播放
C.首次创作完成
D.首次制作完成V
根据《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
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
日。据此,选D项。
11.关于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无权要求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B.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C.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D.行纪人不能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
根据《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
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故
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故
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26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
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415条的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
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18条的规定,行纪
D项错误。
B项。
V
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人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故
12.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标的物被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
A.由债权人承担V
B.由债务人承担
C.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
D.由提存机关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标的物被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故选
13.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运输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运输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实践、不要式合同
B.若货物在运输中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C.对于持优待票的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人的过错造成旅客受伤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D.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行李毁损、灭失的,无论承运人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一般为诺成、通常为要式合同,故
A项。
V
A项表述错误。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造成
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
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可见,B项表述正确。在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的,
无论是持正常客票的旅客,还是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
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以外,承运人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C项表述错
误。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行李毁损灭失的,
可见,D项表述错误。
14.下列选项中,既属于从物权,又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地役权V
B.典权
C.地上权
D.抵押权
在用益物权体系中,只有地役权是从物权,其余都是主物权,故选
15.下列情形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将流浪猫予以收留喂养
B.甲因害怕邻居乙的房屋失火而殃及自家便实施灭火
C.甲将室友乙的剩饭吃掉
D.甲帮助朋友乙清偿了其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就本题B项而言,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可以成立
无因管理,即使管理人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例如,修缮共用的
承重墙、扑灭邻居房屋大火以避免殃及自家等也属于无因管理。故
理。无因管理所管理的事务为他人事务,而他人是特定的、现实的,而
C项表述为一般性生活事务,而一般性生活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
务构成无因管理,但该清偿必须客观上有利于本人才构成无因管理,而
本人,因而不构成无因管理。
16.下列选项中,适用不当得利的情形有()。
A.提前清偿债务
B.养子女对生父母明知没有赡养义务而赡养
C.偿还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D.甲的鹅混进乙的鹅中
B项表述构成无因管
A项表述中,流浪猫并非为他人饲
故C项表述不构成无因管理。
D项表述的情形不利于
A项。
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V
养的动物,不能成立无因管理,但可构成先占。当然,如果将“流浪猫”改为“他人之宠物猫”,则构成无因管理。
假如将C项表述改为“将室友打好的饭菜吃掉”,则构成不当得利,但也不是无因管理。一般而言,帮助他人清偿债
V
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养子女对生父母给付赡养费、他人结婚生子而给予贺礼、给他人
祝寿给予的份子,以及基于扶养、抚养、赡养、赠与反悔、偿还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慰问金、对无因管理人给
予报酬、债务人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明知不欠债而清偿以及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等都不能适用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故选
A.乙享有优先购买权V
B.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C.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存时,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故选A项。
D项。
()。17.甲、乙、丙将共同拥有的房屋租给丁,之后,甲欲将其共有份额出卖,则
18.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的担保方式是()。
A.保证
B.抵押
C.留置V
D.定金合同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定金、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只有留置属于法定担保方式,其余都是约定
担保方式。故选C项。
19.2007年12月31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2008年12月5日至2008
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
A.2008年12月31日
B.2009年4月30日
C.2009年5月10日V
D.2010年5月10日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根据《民法通则》第137
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甲人身受到伤害提出损
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自甲得知凶手是乙时起算,甲是2008年4月30日得知乙是凶手的,因而,诉讼时效自
此时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
计算。据此,本题中,在诉讼时效进行的最后6个月期间,即在2008年12月5日至14日发生不可抗力,诉讼时
效中止,12月14日中止事由消失,诉讼时效继续计算,即将中止的10天这段时间扣除,诉讼时效期间据此得
以顺延10日,即从原诉讼时效中止的最后时间2009年4月30日之前顺延至2009年5月10日之前。故正确答案
是C项。
20.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A.甲发明了某种制造机器
B.乙发明了对癌症特有的方法
C.丙利用并依赖遗传基因资源完成的克隆人的发明创造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V
5条第2款的规定,对违反法律、
C项表述实
(1)
根据《专利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A项
表述的发明违反国家法律,不能授予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
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的。故排除C项。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际上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不能授予专利权
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
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据此,B项表述的发明
不能获得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
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获得专利权。故
25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第25条第1款第4
D项表述的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故选D项。
二、多选题(总题数:6,分数:12.00)
21.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
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22.下列选项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V
B.物权具有排他性、任意性
C.债权是相对权、请求权V
D.人身权是对世权、民事实体权利V
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具有排他性特征,故选A项。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具有排他性,但物权
不具有任意性,债权具有任意性,故排除B项。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请求权,也是对人权,故选C项。人身权是绝
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具有排他性,故选
23.依据大陆法系国家通行的观点,博物馆属于()。
D项。
A.社团法人
B.财团法人V
C.公益法人V
D.私法人V
大陆法系国家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而私法人又有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之分。公法人
主要指国家各类机关,故博物馆不是公法人。博物馆主要是财产的集合,故为财团法人。博物馆以公益事业为目的,
故为公益法人。
24.下列关于法人类别的表述,正确的有()。
V
B.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V
A.居民委员会属于社团法人
C.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成立时属于法人的成员,而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成立时不得为法人成员
D.营利法人一般依据准则主义设立V
一般认为,有些社会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等众性自治组织,应当认定为社团法人,故A项正确。财
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故B项正确。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成立时属于法人的成员,而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成立
时不得为法人成员,C项把二者颠倒了,故C项错误。营利法人一般依据准则主义设立,而公益法人一般依据行政
许可主义设立,故
A.赠与V
B.遗赠V
C.遗赠扶养协议
D.保证合同V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务合同,故不选C项,其他备选项都属于单务法律行为。
26.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引起债消灭的原因的有()。
A.抵销V
B.核销
C.混同V
D.混合
能够引起债消灭的原因包括履行(清偿)、解除、免除、抵销、混同和提存六种,故选A项和C项。
D项正确。
25.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法律行为的有()。
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10.00)
27.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约定以自己的一颗价值10万元的钻石设定抵押担保,双方于4月9日签订了抵押合同。8
月9日,甲又向丙借款5万元,同样以该钻石设定抵押担保,经丙要求,双方于8月10日签订了抵
押合同,并于8月11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经拍卖该钻石,得款7万元。就该
7万元如何偿还乙、丙的债权,发生争议。问:(分数:4.00)
(1).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
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本案中,钻石价值10万元,第一次
担保的债权为5万元,再次担保5万元的债务未超出其余额部分,因此,再次设定抵押是合法有效的。钻石不属于必
须登记的抵押财产。此外,当事人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案中,甲与乙的债权设定了抵押,该抵押属于协议生效的抵押,不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
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设定的抵押成立在后,但进行了登记,依据登记物权优于非登记物权受偿的原理,应由丙优先受偿。)
本案例适用的主要法条是《物权法》第199条(一物二抵的效力和清偿顺位、抵押登记的效力认定)。作答
本案例题的关键是抵押登记和一物二抵的效力认定。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以自有的10台笔记本电脑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在合同中,双方还特别
约定:(1)如果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10台笔记本电脑即转移给乙所有,甲不得对此提出异议;(2)在乙占有期间,
乙可以出租、使用该10台笔记本电脑,所得收益用于冲抵债权。合同签订后,甲转移了10台笔记本电脑的占有。
在乙占有电脑期间,乙将10台电脑出租给丙网吧用于丙网吧的经营。丙网吧
在经营期间将10台电脑全部损坏。丙为此支付了一笔损害赔偿金。后甲无力还款,双方就行使质权问题发生争议。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分数:6.00)
(1).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能还款,电脑所有权即转归乙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乙就如果甲不能还款,电脑所有权即转归乙所有的约定无效。因为甲、乙之间的约定
为流质契约(流押契约),根据物权法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含有流质契约条款的质押合同,该流质契约条
款无效。因此,甲、乙就如果甲不能还款,电脑所有权即转归乙所有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2).甲、乙约定
乙可以使用、出租电脑,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乙就乙可以使用、出租电脑的约定有效。因为甲、乙是合格的民事主体,且该约定是
甲、乙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该约定在形式上也是合法的,因此应当认定为有效。
(3).乙是否有权就丙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主张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有权就丙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主张权利。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质权具有物上代位
性,即在质物灭失、毁损、被征用等情况下,质权人有权就损害赔偿金主张权利。据此,乙有权就损害赔
偿金主张权利,以实现自己的价值利益。)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55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物权法》第174条(物上
代位性)、第186条(流质契约条款无效)。作答本题的关键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抵押权的物上代
位性和流质契约的理解。
)
本文发布于:2022-07-28 06:4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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