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琪[1];卢婧[2]
作者机构:[1]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出版物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页码:47-50页
主题词:mootness;doctrine;法律术语;译名
摘要:Mootnessdoctrine是美国法院受理司法审查案件必须遵循的原则,指行政行为对相
对方发生的不利影响还未结束仍在继续之中、法院的审理具有实际的意义或价值之时,法院才能
受理此案件的司法审查。由于大多英汉法律词典未涉及该词的翻译,导致各学者对这一词语的理
解不同,对这一词语的翻译也各不相同。笔者从这一词语的起源、含义、实质以及它在司法中的
具体应用和其例外规定着手进行分析,认为这一词语应译为'无审判价值原则'。
本文发布于:2022-07-28 10:45: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4287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