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
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
而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交持。这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
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
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
概述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
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计划从2003年年开始,按照公开招
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
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4大基
层就业项目之一。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提出: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
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二○○三年六月八
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3]26号),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推进农
村共青团工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
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
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实施情况
5年来,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已招募33920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26个省(区、
市)500多个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以上11个专项行动的志愿服务。其中12243名志愿者服
务两年,5年累计在岗服务人数为46163人次。加上北京、辽宁、河北、江苏等23个省(区、
市)实施的地方项目派遣的38000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总规模达到71920人。志愿
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西部就业,也可以自主择业或流动就业。财政部、人事部对志愿者
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首年计划招募5000-6000名志愿者。站在执政兴国和人才强国的
战略高度,这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并形成制度,目前全国共有西部计划志愿者
48000余名。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是
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动员大学生到西部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对于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
业渠道,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
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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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创办时间
2003年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主要服务地
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
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2009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
生活、新成长”
选拔标准
选拔资格:
(1)具有志愿精神;(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
70%之内;(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
份证;(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7)
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
地区者优先;(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10)参加基层青
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
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11)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笔试、面试
5月26日起,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
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统一体检
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公示
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全校公示3天,并将公示结果报省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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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最后确认录取人员名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赴
西部参加志愿服务的,由各基层团委负责推荐递补人员入选。
审定确认
6月下旬,经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
训报到时间、地点及)。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
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设置
专项设置主要围绕党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青年学生的服务意
愿等,凸显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特点。2011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
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以上7个专项中,
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分别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更名,并将团中央、教育部
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纳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
青年工作专项;根据中央关于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
求,新设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新设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
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
作需要开展服务;之前开展的灾后重建、新疆双语教学专项不再在全国范围实施,由所在省
级项目办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基础教育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
教学管理工作;农业科技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技术单位从事
农业科技工作;医疗卫生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
疗卫生工作;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
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
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藏、新疆、兵团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
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
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
需要开展服务。
服务保障
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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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1.
经费保障。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50元,同时根据
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
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
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
月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2.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
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
发放报到证。3.志愿者服务期至少满1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
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
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
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4.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
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志愿者保险由
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服务年限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
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根据《关于统筹
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关于开展
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加西部
计划到基层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基层工作经验,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
参加相关公务员定向考录等相关优惠政策。各地要根据公务员考试需具备两年及以上基层工
作经历的新规定,在保持“服务期1到3年”选择空间的基础上,推动更多的志愿者选择两年以
上服务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
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
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
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服务内容
1.支教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
管理工作。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服
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
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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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展服务。
2.支医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
为期1-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招募对象:医学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
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
(区、市)开展服务。
3.支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农业(林业、水利)技术站从事为期1-2
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招募对象: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
读研究生。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
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
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4.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乡镇的团委开展1-2年志愿服务,一般担任乡镇
团委副书记兼任一个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联系村的团委书记。实施规模:1000
人左右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组织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选拔。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
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
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5.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
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在西部地区和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等15个省(区、
市)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及安装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农村中小学,开
展为期1年的技术指导和巡回培训工作。实施规模:1000人左右招募对象:应届
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熟悉计算机、互联网基本
操作。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
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
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6.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
县检察院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实施规模:400人左右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
疆等28个省(区、市)的法律、中文、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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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
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
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7.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司法行
政部门从事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实施规模:310人左右招募对象:主要
招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区、
市)的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
学兼优。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
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
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8.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基层人民法
院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实施规模:270人左右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河北、山西、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区、市)的法律专业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通过国
家统一司法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
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
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9.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开发性金融协议
已经覆盖的西部计划服务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开展为期1年的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工作。
实施规模:500人左右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
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区、市)的应届高校
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农业等相关专业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
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
(区、市)开展服务。
10.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的乡镇、
街道综治办从事为期1-2年的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招募规模:50人左右。招募对象:主
要招募北京、内蒙古、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青海、宁夏等8个省(区、市)普通高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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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品学兼优、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奉献精神的应届毕业生,法学、社会学、管理学
和农学及相关专业优先。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
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1]
奖励制度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
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
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
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
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
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
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
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
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
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
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3]
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7月26日、27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
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
地点、,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
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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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
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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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7 18:09: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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