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心得体会5篇
【篇一】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
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理论,将中国自党的
十五大以来的法治建设的行为与法治建设的目标有机地统一起
来,表明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成熟,也是新时期法治
中国建设的正确路径,如何做好法治中国,我觉得要从以下几方
面做起:
1、以科学的立法作为基础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质量是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
体系的关键所在。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科学的立法作为基础,充
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方面,立法和改革决策必须相
衔接,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并始终坚持公正、公
平、公开的基本原则,通过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和宪法解释
程序机制,以保障法律法规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另一方
面,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
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以更好地适应改革和经
济社会发展需要。
2、以严格实施作为前提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深化治法中国也必须以严格的实施作
为前提。在法治法规实施过程中,必须全面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
能。一方面,通过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把政府权力运行中的
权限、程序、责任以法定化的方式固定下来,以保障政策的连续
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对行政决策过程的监督,完善纠
错问责机制。强化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以及合法性审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3、以公正司法作为保障
法治的生命在于公正,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公正的司法作为
保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
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审判流程、裁判
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
司法机制,净化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优化司
法职权配置。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
商事案件,使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和就地解决纠纷和方便当事人诉
讼。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实现执行工作
的专业化,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拓宽众参与司
法的渠道,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
人民众参与。
4、以优秀队伍作为导引
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优秀的队伍作为导引。一方面,建设
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健全法律职业准入和认证制度。落实从符
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并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机关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规范律师执业
行为和准入、退出管理,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
制度。另一方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实施法治人才培
养计划力度。加强高等院校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法学专业设
置。通过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社会主义
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培养造就法治人才及后备
力量。
5、以全民守法作为目标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深化法治
中国要以全民的守法作为目标。一方面,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
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活动,如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论坛、法治文化成果展、
“法治人物”评选、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
讲、法制文艺会演、法制电影巡映、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
动,使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意
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另一方面,推进各类
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
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多层次
多领域依法治理培育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法治是准绳,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坚强决心,我们
的国家将会更强盛“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中国
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意义重大,必须以高度严谨的态度落实好
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篇二】
近年我国法治工作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
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要
让法治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很多
事情要做,还有很多路要走。
一要从建立健全法制入手。有法可依要求法律法规要完善,
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
孟子曾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韩非子曾说“国有常法,虽
危不乱”,亚里士多德也曾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
有好的秩序”。古今中外的名人都意识到了良法对治国的重要性。
那么何为良法?韩非子认为,“法与时转则治”。意思就是说良好
的法律只有随时代变化,社会才有可能变得稳定。而就目前我国
法制体系来说,虽较为完备,但确也存在一些与时代发展不相适
应的法规。就拿近年来频频曝出的有关城管、校园欺凌、
“医闹”等事件来说,就突显了法制不够健全、法律惩罚力度有
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都有待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来解决。
二要坚持“法律至上”。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并
具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
否至上,特别是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区分
法治与非法治的主要标志。这就要求任何单位、团体、个人都必
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
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执政党要依法执政,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
笼子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这样,
大家才能对法律要有尊崇之心,遇事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
靠法。
三要严格执法。韩非子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
弱。”意思就是执行法令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令的
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严格执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这就
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严格
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
绳。同时,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秉公执法,不搞"态度
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只有这
样,才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四还须公正司法。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
道防线。法庭是一切纠纷的终极裁判所,这是法治社会有别于其
他权治社会的根本特征。西方法谚有云:“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
十次犯罪为害尤烈,因为犯罪污染的不过是水流,而不公正的审
判污染的却是水源。”司法的不公正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法治的
信心。英国的拜伦曾说过,“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
律”。如果审判机关在审判每起司法案件时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不论他是何种身份,只要胆敢无视法律、作奸犯科,就必
须受到法律的严惩,绝不法外施恩,“努力让人民众在每一个
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众对法治的
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实现依法治国还须从着力提高人民众生活水平、提
升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简化司法
程序等方面着手。
【篇三】
对于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我而言,在“依法行政与法治
政府”单元的学习过程中,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经过多年的
努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作为法律人,由
衷地感到欣喜,还有些许自豪。另一方面,当我和大家一起,通
过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鲜活的案例,把当前的法治现状展开时,
我的心里泛起了不安和忧虑。大家都看到了,“很多法律法规规
定得比较原则”、“部门权力边界不清”、“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
“监督仍不到位”……法治,依然“在路上”。
这些现象揭示了转型时期法治的“不适应”:一是立法体制
不适应。立法仍由部门负责起草,这种“分解设计”、“分领域设
计”的立法传统并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综合治理的要求,因此会出
现“不开协调会就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执法机制不适应。
人民众对于政府期待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然而部门开展工
作时却更关注部门风险的可控,因此会出现“依法不由本部门行
政”的情况;三是法治环境不适应。法治,合法性原则、合理性
原则、正当程序、便民高效等应当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但实践中,
合法与合理、程序与高效之间的冲突却没有一日停止过;四是综
合保障不适应。目前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更偏重对于结果的监督,
而缺少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提供依据、程序等方面的支持,很多
一线执法部门无所适从。
路在何方?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方面来完善:一是提升法
治思维。提升包括决策层、执行层、普通民众在内的社会整体的
法治思维,使大家都能够理性地运用法律规范,对相关问题进行
分析、综合、判断、推理,从而得出合乎法治逻辑结论。使法治
思维成为社会公众的基准思维。二是完善立法机制。拓展社会各
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最大程
度消除部门利益对立法的负面影响。三是推进科学决策。特别是
要统筹各部门、协调跨部门的政策措施,避免决策“目标打架”、
“内容打架”等问题,形成整体合力。四是正确发挥考核作用。
考核的目的并不全在于监督,还有正向的激励、导向作用。解决
好“评什么”、“由谁评”、“怎么评”的问题,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让想创新的干部“眼前有路、心里有底”。
【篇四】
建设法治政府,关系改革发展的动力,关乎民生改善的水平,
关涉社会公正的伸张,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法
治建设如火如荼的同时,执法以权谋私有之;行为失范有之;权大
于法有之……失去法治精神,现代政府建设将成为无根之木、无
源之水、无基之台。因而,必须以“一以贯之”的决心,“一脉
相承”的信念,贯彻法治精神,建设现代政府。
“要把法律放在神圣位置,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政
府。”克强总理的一席话掷地有声。的确,建设法治政府,关系
改革发展的动力,关乎民生改善的水平,关涉社会公正的伸张,
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法治建设如火如荼的同时,
执法以权谋私有之;行为失范有之;权大于法有之……失去法治精
神,现代政府建设将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无基之台。因而,
建设法治政府是凝聚社会最大共识、赢得社会最多掌声的大潮流、
大趋势。
坚持勤政为民,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支撑。秉持为民情怀,
坚持依法治国,由此加强公民生活幸福感、社会归属感、未来安
全感,是民生之期盼、是政府之职责、是时代之要求。时下,各
地政府顺势而为,坚守初心,以民为本,坚持法治的案例不胜枚
举。比如全国各地深化简政放权,大力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长,
一改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不作为、慢作
为、懒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体现法治政府的态度与原则。然而,
“针无两头尖,蔗无两头甜”。也有部分地区公务人员服务意识
淡薄,法律意识匮乏,破坏干党之间的“鱼水之情、舟水之
喻、血肉之谊”,令百姓寒心。因此,各地政府必须以为民情怀
一以贯之,让民生底日益鲜明,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必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方能干
一致、上下同心,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法治社会。
“一切为民者,民向往之”。人民想要拥有同伟大祖国共享
人生出彩的机会、共享梦想成真的机会,这就需要以法治为框架、
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保障,坚定不移打造法治政府。以人为
本为初心,依法行政为道路,善始善终、久久为功,增强社会活
力,促进长治久安,确保了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
井然有序。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
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通过文件的制定对于法治政府的
建设起了推进作用。
法治政府的建设一直都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什么是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
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
上运行。要求政府的从决策到执行,整个流程必须依托在依法治
国的基础之上。对政府执政过程起到了规范和监督的作用,让权
力不可随意滥用。
为什么要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对依法治国这
一基本国策的遵循,又是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良好
举措。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策略之一,是需要全面贯彻
落实的。而建设法治政府就是对依法治国的坚决贯彻,和重要组
成部分。一个政府,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法治政府的建设稳步
向前。
如何推进建设法治政府?首先健全现有的制度要求,解决后
顾之忧。一是压紧压实职责,形成责任闭环,解决好“要不要担
责”的问题。任何的流程都要形成闭环机制,才能对其进行监督、
考核,让大家明确必须履行职责的重要性。二是针对党政机关职
责特点,明确职责分工,解决好“担什么责”的问题。想要大家
担责,就必须根据职位不同明确其职责范围,减少大家互相推诿
的可能。三是规范督察程序,细化工作规则,解决好“怎样督责”
的问题。划分了大家具体的职责,如何监督就成了必须解决的问
题,要将监督要求整理成文件,对于如何监督做出具体规定,并
要严格按照监督制度执行,不能流于形式。四是注重结果运用,
做到奖惩分明,解决好“怎样追责”的问题。发现有人员违反职
责要求,就一定要追究其责任,有了成绩,及时给予奖励,进而
肃清党内风气,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法
定化、常态化、长期化。
本文发布于:2022-08-21 00:05: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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