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913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射击,子弹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轻伤,
但丙有心脏病,惊吓而死。按照具体符合说,应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按照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理
B.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
C.以故意杀人罪(既遂)罪论处
D.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具体符合说针对的是具体的人,对于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处理
不同,在此案件中,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甲故意所针对
的对象是乙而非丙,按照具体符合说,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只成
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
第2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死刑
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______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应当提审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
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
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本题中案件应
当不公开审理,而一审法院却公开审理,违反了公开审判的有关原则,因此二审
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此选项C正确,D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18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
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
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题目中案属于个人隐私案件,应当不公开审
理,因此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
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
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
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
件。”本题中张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上诉应当开庭审理,因此B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3题:
人民检察院对林某抢劫一案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的犯罪事实已经查
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无法查清林某作案时使用的凶
器去向,而且林某的真实姓名也有待查实。检察机关对此应当______。
A.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自行补充侦查
1
C.按林某自报的姓名起诉
D.不起诉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高检规则》第390、393条。
第4题: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庭前会议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B.庭前会议中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不再经过法庭质证
C.庭前会议应当通知被告人参加
D.庭前会议可以制作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庭前会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
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
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
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高法解释》第183条第2款规定:“召开庭前会
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第184条第4款规定:“庭前会议
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庭前会议定位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因此即便是对证据
没有异议,也需要在法庭当中进行质证。因此BCD错误。
第5题: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第6题:
A市原副市长马某,涉嫌收受贿赂2000余万元。为保证公正审判,上级法院指
令与本案无关的B市中级法院一审。B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马某突发心脏病
不治身亡。关于此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由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再由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应当由B市中级法院的同一审判组织对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继续进行审理
C.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马某妻子不服的,可在5日内提出上诉
D.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的,有权上诉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六)
项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
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刑诉解释》第五
百二十条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或者脱逃,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
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
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依照本章
规定的程序审理。据此可知,应首先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
才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选项C、D说法正确。《刑诉解释》第五百一
十七条规定,对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
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五日内提出上诉、抗诉。
第7题: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程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倾斜保护,下列说法错误的
是:______
A.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一律不公开审理
C.犯罪记录封存后,发现漏罪或者该人再犯新罪,应当解除封存
D.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A选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467条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
公开审理……”B选项正确。《高检规则》第506条规定:“被封存犯罪记录的
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
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C选项错误。《高法解释》
第487条第2款规定:“对依法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宣判时,不得组织人
员旁听……”D选项正确。
第8题:
白某是一位间接性精神病人,某日突然精神病发作,手拿柴刀,在大街上拦路抢
劫,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提出了对白某强制医
疗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B.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白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D.法院应当在3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
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
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
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
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
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
申请,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
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
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常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
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B项正
确,当眩第286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不是法院自
3
己指派律师,故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
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
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
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条规定的是1个月内,不是
3个月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故D项错误。
第9题:
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补充侦查均以两次为限
B.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补充侦查,只能自行进行
C.自行补充侦查没有次数限制,但有时间限制
D.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
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退回公安
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并以两次为限。据此,
选项B错误。根据《高检规则》第38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
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A错误。
根据《高法解释》第223条和《高检规则》第45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公
诉人提出补充侦查要求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以两次为限,并且只能由检察机
关自行补充侦查,必要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据此,选项D错误。综上本
题答案为C。
第10题:
乙女发育成熟,甲合理地以为13周岁的乙有18岁,根本无法预见乙为幼女,甲
使用胁迫手段强行与乙女性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甲应认定为奸淫幼女罪的未遂
B.普通的行为对象为已满14周岁的妇女,甲无罪
C.对甲应认定为罪(奸淫幼女)既遂
D.对甲应认定为普通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奸淫幼女罪罪名已经取消,A错误;《刑法》第236条第1款与第2款不是排他
的择一关系,而是基本条款与特别条款的关系。不符合特别条款(奸淫幼女)的,
可以适用基本条款(普通),因此,不能将普通的行为对象限定为已满
14周岁的妇女,而是所有女性,如果将普通的行为对象限定为已满14周岁
的妇女,对甲的行为就只能宣告无罪,这显然不合适。甲认识到乙为妇女,有普
通的故意,应认定为普通。D正确,BC错误。
第11题:
张某在大楼内放火,警方在事后清理现场时,发现有一人死在大楼内,但无法证
明被害人的死亡是由放火行为所造成的,对张某行为性质的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A.张某成立放火罪
B.张某的行为既不符合《刑法》第115条规定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要件,也不符合第114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件,
4
所以对张某不能定放火罪
C.张某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由于事实不清,对张某应宣告无罪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A正确,虽然《刑法》第115条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失”为要件,第114条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为适用前提。但“尚未造成严重
后果”事实上并非构成要件要素,可以不具备。于是,《刑法》第114条与第
115条之间并不存在相互排斥的关系(虽然从表面上第114条与第115条之间是
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此,在张某实施了放火的危险行
为,客观上也存在一人死亡的事实,却不能证明被害人的死亡由放火行为造成时,
也应适用第114条,而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宣告无罪,A当选,BCD被排除。
第12题: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
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选项
C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
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选
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
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
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办公
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
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
署。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
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
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
政管理职能。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
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
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
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据此可知,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
行政管理职能,并不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13题: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
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
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职权主义原则
5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中,陪审员离开直接违背了亲自听取口头陈述的规定,违背了直接言词原则。
所以C项正确。集中审理原则强调的是合议庭不中断审理,而不是个别法官的中
断,而且本案中也并没有出现更换个别法官的情形。所以D项错误。
第14题: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第15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
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第16题:
A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
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B省高级法院核准。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
起申诉。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A市检察院
B.A市中级法院
C.B省检察院
D.B省高级法院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审判监督《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
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
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在本案中,生效判决是
由B省高级法院作出,因此至少是B省高级法院以上的法院以及最高检察院才能
够启动审判阶段程序。答案为D选项。
6
本文发布于:2022-07-13 21:18: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97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