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一四年三月
O
须知
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 动报酬,以
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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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 者以其他名义
向乙方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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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在用工之日起 个月内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 同的,劳动
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方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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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 个月以上不满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年 以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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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 期不得超过 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
3
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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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 期限劳动合
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 年的;() 甲方初次实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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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10
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乙方没有《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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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6
、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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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
市 支 队: 金州新区: (开发区), (金州)
中 山 区: 普兰店市: 长 海 县:
西 岗 区: 瓦房店市: 高新园区:
沙河口区: 庄 河 市: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甘 井 子: 保 税 区: 花 园 口 经 济 区:
旅顺口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 合同法实
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
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 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地 _______ 省 ____ 市 ______ 区(县) _______ 街(乡)_号
实际经营地 _______ 省 ____ 市 ______ 区(县) _______ 街(乡)_号
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及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_______ 省 ____ 市 ______ 区(县) _______ 街(乡) _____ 号
实际居住地 _______ 省 ____ 市 ______ 区(县) _______ 街(乡) _____ 号
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__________ 种形式
;
(一) 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期限:自 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起
至 年—月 ____________ 日
止。其中,试用期自 _____ 年 _____ 月—日起至 _________ 年 ____ 月—日止。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固定期限:自
年 ___________________ 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时止。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 时完成工作
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 ___________ 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 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
工作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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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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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 础上,
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 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 ________ 以 (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
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 时间,依法
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
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 确因生产经
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 过小时。因特殊原因
1
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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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不超过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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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
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一条 甲方按下列第 _________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
/
月(周),绩效工资(奖金)
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 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 __________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 向乙方提供
工资清单。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应依法安
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
资标准。
第十五条 乙方在医疗期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标准 支付,但不
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
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费。乙方负
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 因工负伤、
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 遇,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危害防护
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各项制度规范和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
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 知的义务,
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 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 有权拒绝。
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
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 方权利和义
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 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提前 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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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 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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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 者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 者额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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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乙方 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经
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如需裁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并不得侵 害乙方合法
权益。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第三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
的证明, 并在 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 方应当按照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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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交接。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当在乙方 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甲方对
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 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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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五条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 二十九条、
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终止合同的, 甲方应按《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向乙方支 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 年支付 个月工 资。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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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不满 年的,按 年计算;不满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1 1 6
工资标准为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 个月平均应得工资。 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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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程标准计算。乙方工作不满 个月的,按照实 际工作的月数计
12
算平均工资。
第三十七条 若乙方的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倍,甲方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倍为标 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
3 3
偿,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年。
12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甲方应当
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的,甲方应当依法按
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 方可以订立
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 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岗位协议书 (二)培训协议书
(三)保密协议书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
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劳动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变更以上合同条款第 ________ 条第 ______ 项,变更后内容为:
变更条款生效时间 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劳 动合 同续签
第 次续签合同: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劳 动合 同续签
次续签合同: 第
固定期限: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6:02: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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