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考院〔2010〕52号
关于公布201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的通知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2010年1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
完成,现将成绩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
试院统一予以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
的成绩证书为准,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
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派工作人员(正
式在职在编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于3月3日10:00到
省教育考试院11楼1106室领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
成绩证书、考生成绩数据(自带U盘)及其它相关材料,并
负责在4日将成绩证书发给考生。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
过相关网站和电话从3月3日10:00时起向考生公布成绩,
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2。
2、考生在获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后,如对本
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3月9日前
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
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
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登记表》(见附件1)。
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县(区)
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3月9日17:00前进入
/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成绩复
查登记功能,将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
育考试院的系统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陆系
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用的
帐号、密码相同。
3、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
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
生复查成绩申请数据。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10日--11日组
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宽严问题。
4、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
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
室或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
(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
通知考生。
附件:1.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
成绩登记表
2.201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查询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附件1:
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市:县(区):报名点(中学):复查科目:
考生号姓名原分数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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