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以高标准选人用人助力高质量发展党建工作,选贤任能,国之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问题来抓。展现新的气象,实现新的作为。今年3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作为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对于进一步吸引和凝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用好“显微镜”,使政治标准成为校验好干部的“试金石”。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全文十多处加入“政治标准”“政治意识”和“政治过硬”等关键词,相关条项甚至将其具象化,要求考察时“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同时“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明确为不得列入考察对象的第一否决项,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干部队伍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贯彻落实条例,要进一步拓展考察政治素质的手段,加强与考察对象的面谈了解,加大一线考察的比重,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更加注重在应对风险挑战、处理复杂矛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通过看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使用好“望远镜”,让“事业为上”成为了解人们“风向标”。伟大事业需要高素质的干部,干部要在事业发展中锻炼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选用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贯彻了这一要求,以“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作为重要原则,为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提供了遵循。抓好贯彻落实,需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干部部门化属地化等观念,重点看谁更优秀、更合适而不是谁资历深,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通过每一次干部调整,把“以事业为重,以实绩为重”的信号鲜明地传递给每一位干部。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