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_百度文

更新时间:2023-11-12 09:41:14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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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_百度文
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猫尾红)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

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6.02

【字 号】渝建质安〔202015

【施行日期】2020.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

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今年是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前两年的行动

中,各地各部门制定方案、印发指南、编制图集、开展试点积极参与推动,全市城

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标准指南执行不严、思想意识松懈麻

痹、工作全面性和持久性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近期检查发现个别项目不文

明施工行为有所反弹。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城市形象品质提升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聚焦突出问题,巩固提升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市住房城乡建委决定在全

市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外塑形象、内塑品质”,切实提升

建筑工地整体形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形象品质提升行动的

安排部署和《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建

2018253号)的有关要求,通过开展攻坚行动,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肃

查处建筑施工现场不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工

地文明施工水平,有效减少施工对城市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

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实施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现场。其中,主城区重点区域、重要道

路周边项目和市级重大项目为重点攻坚对象。

三、行动内容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

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渝建〔2017537号)、《重庆城市

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建〔2018253号)及其附件

《重庆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等标准,以“一巩固、一提升、两强化”

为主要内容,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转办、督办、通报等方式,健全完善长

效监管和部门联动机制,倒逼项目参建各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

实效。上述标准,各单位可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政策文件栏搜索查询

使用()。

“一巩固”指巩固围挡及大门已有标准成果,限制和淘汰存在缺陷和适用性不

“一提升”指提升施工现场材料堆码水平,做到合理分区、分类存放、有序堆

码,易扬尘物料还应配置必要的控尘设施。

“两强化”指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和工地污水处置标准要求,做到裸露场地和临

时堆放土石方全覆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点必须配备雾炮等控尘设施;合理选用污

水排放、存放方式,设置排水沟、积水井、沉淀池等设施。

四、行动步骤

本次攻坚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贯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15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

委、市安全总站开展宣贯动员,指导项目参建单位掌握行动要求。项目参建单位对

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落实专项经费,

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得到执行落实。

市安全总站根据上述文明施工标准和本次攻坚行动要求,编制攻坚行动工作指

南,指导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执行相关标准、落实攻坚行动各项要求。

(二)全面整治阶段(616日至731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

全总站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所有监管项目逐一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对自查自纠不到位、仍存在不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项目整改落实到位。

全面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

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于87日前报送市安全总站(联系人:陈

睿,联系电话:63675603,电子邮箱:****************)。市安全总站汇总全市

情况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督查执法阶段(81日至930日)。市住房城乡建委派出督查

组,按每周不低于1天、每天不低于3个项目的频次,对全市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

行抽查督查。督查发现项目文明施工形象差、整治措施落实不力的,采取约谈、处

罚、通报批评、信用惩戒等措施进行处置;对重视程度不足、文明施工水平未能得

到有效提升的区县,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巩固提升阶段(81日至1231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

全总站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

并有效处置施工现场品质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

充分认识城市建设形象品质提升行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要制定

本单位行动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监管机构和参建单位攻坚行动责任人

员,建立高效畅通的联系机制,及时处置攻坚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务求取

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要督促监管项

目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相关标准、规范、指南等,切实落实整治重点,强化动态管

理,加大检查频率,严防反弹;对拒不落实整改的,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

结合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评优评先等进行处置,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三)样板引路,点面结合。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

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的攻坚整治提升工作,着力培养示范项目,有

条件的可召开现场观摩会,带动全市施工现场品质整体水平提升。

通报情况将纳入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2020年度区县考核指标,城市建设施工

工地不满足品质提升标准、影响城市市容,被检查发现、领导点名、媒体曝光、投

诉举报,经确认属实并下发通报的,以及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按期办理回复工地形象

品质提升问题督办、转办事项的,将对责任部门和区县进行相应扣分。

(五)长期坚持,巩固提升。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有关单位要

通过本次攻坚行动的开展,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掌握标准要求,形成企业自觉遵

守、部门全程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品质提升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常态化、长

期化良好运行。

附表: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62

附件

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

位:

填表时间:

检查出动

项目检查

数量人员

总数立案总数

住建部门监管项目 其他行业部门监管项目

需要整已整治约谈企责令停罚款需要发出转转办函

治工程合格数业个数金额整治办函数回复数

(个) (起) (个)

(个数量

(个) (个) (万工程

次) (人(个) (个) 元) (个(份) (份)

次) 数)

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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