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事违法行为整治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镇办水务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水政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局
全力打好年水利建设攻坚动员会议精神,有效整治水事违法
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环境,决定
从今年2月起到4月底止,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一次水事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现行的水行政
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实现“平安水利、和谐水利”为
目标,以整治非法取水、河道非法采砂为重点,通过活动的
开展,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非法取水和河道非法采砂等行
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管理秩序,有效控制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利用,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为全力打好年水利建设攻坚战创
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时间与整治重点
这次整治活动,从2月上旬开始,到4月底结束,共
3个月时间。
整治重点:河道非法采砂及河道其他违法行为。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月上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局机关相关科室、
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层层进行动员布署,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全体执
法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要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
周”宣传活动,利用张贴标语、散发明白纸、宣传车、电视
网络、新闻报纸等各种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增
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大力营造法制氛围,大造整治非法
水事行为的社会舆论,形成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态
势。
(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阶段
3月上旬至4月上旬为自查自纠、自行整改阶段。本
有有效制止的要依法予以惩处集中攻坚;对边界非法采砂、
非法取水等严重违法行为,由市局协调各方执法力量采取联
合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
4月底前,市局将组织专门班子,对专项整治活动进
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同时做好准备,迎接市水利局统一组
织的抽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局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
活动领导小组,副书记、副局长任组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
长、水务治安办任副组长;河管理所、水库管理所、
水库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任组员,水政监察大队牵头组织专项
整治活动的实施。

本文发布于:2023-11-12 10:33: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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