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850元/月、780元/月、690元/月(浙江省最低月工资
标准为全国最高水平);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530元/月;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700元/月、590元/月;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20元;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620元/月、500元/月;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月、700元/月、650元/月、570元/月、480元/月;
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月、680元/月、600元/月、540元/月;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
西藏最低工资标准为: 730元/月、680元/月、630元/月;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月、580元/月、500元/月;
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650元/月、525元/月、500元/月、460元/月、440
元/月、420元/月;
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620元/月、560元/月、500元/月;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560元/月、520元/月;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为: 670元/月、550元/月、490元/月、460元/月、430元/月、400元/
月;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600元/月、550元/月;
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600元/月、550元/月;
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35元/月、530元/月、500元/月、480元/月、460元/月、440
元/月;
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530元/月、480元/月;
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20元/月、580元/月、540元/月、500元/月;
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10元/月、570元/月、530元/月、490元/月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560元/月、520元/月、480元/月;
青海最低工资标准为: 600元/月、590元/月、580元/月;
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500元/月、460元/月、420元/月、380元/月;
广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500元/月、450元/月、400元/月;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510元/月、480元/月、450元/月、420元/月、390元/月。

本文发布于:2023-11-19 22:04: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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