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地区严禁非法开荒工作
推进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 【公布日期】
• 【字 号】塔行办发[2013]108号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地区严禁非法开荒工作推进机
制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3〕108号)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法开荒的通知》(新政办
〔2013〕37号),确保地委“毁草开荒禁下来”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地区决定建
立严禁非法开荒工作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区成立严禁非法开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严禁非法开荒工
作。
组 长:努尔恰里甫·恰开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杨兴波 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蔡新生 地区监察局局长
肖卫东 地区农业局局长
李金福 地区林业局局长
吾列提别克·拉玛什 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朱俊峰 地区水利局局长
朱开松 地区农机局局长
艾山江·艾尼瓦尔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福钰 地区环保局局长
芦孟琪 地区统计局局长
丁正全 地区审计局局长
蔡 军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寇福才 地区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郑介清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班达拉 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长
哈布勒·热哈木 地区草原工作站站长
张卫国 地区草原监理所所长
祁洪斌 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艾山江·艾
尼瓦尔兼任,副主任由寇福才、班达拉、张卫国、祁洪斌、郑介清等兼
任。
各县(市)、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
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地区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非法开荒及有关问
题的检查、调查等工作。
地区农业局:加强作物种植监管和巡查,核实种植面积,改善土地地力,牵头
组织实施退耕减种工作。
地区林业局:加强林区监管和巡查,执行林地开发利用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毁
林开荒案件。
地区畜牧兽医局:加强草场监管和巡查,执行草场开发利用报告制度,依法查
出非法开垦草场案件。
地区水利局:加强地下水资源开采和水利设施建设监管和巡查,执行地下水资
源开发开发利用报告制度,依法查出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案件。
地区农机局:加强农机人员管理和宣传教育,实行农机人员耕作开垦报告制
度,依法处理参与非法开荒农机作业人员。
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依法查处非法开荒案
件。
地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人员组织、参与非法开荒案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监
督检查。
地区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参与联合调查,协助查处非法开荒案件。
地区环保、统计、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协助相关部门
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制度
(一)建立严禁非法开荒联席会议制度
1、召集人及成员单位。地区分管农口工作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地区严禁
责,具体做好联席会议议题及有关内容资料、会议纪要、工作报告、通报、案件处
理意见建议、工作月报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
责开展工作,并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做好严禁非法开垦土地有关工作。
(二)建立土地开垦项目专家评估论证制度
地区实行土地开垦项目专家评估论证制度,凡涉及非农建设占用农用草、林
地、开发整理土地与基本农田、建设人工饲草料地与草场改良以及荒山造林等土地
开垦行为和地下水资源开采及旧井改造等事项须经专家组评估论证后,报请行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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