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
治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5.09.09
• 【字 号】乐府办〔2015〕155号
• 【施行日期】2015.09.09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乐府办〔2015〕1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琼
财债〔2015〕196号)精神,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深入推进我县投融资体
制和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激活和释放我县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确保PPP项
目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模式(PPP)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群(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颜碧透(县财政局局长)
周 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林 鲜(县监察局局长)
杜文懿(县教育局局长)
彭文泽(县卫生局局长)
邢 达(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林丹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海华(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订、项目储备、业务指
导、项目评估、财政补贴和债务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职
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
主任由颜碧透兼任。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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