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臧国平等任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6.09.30
• 【字 号】南府干[2006]42号
• 【施行日期】2006.09.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臧国平等任职的通知
(南府干〔2006〕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接市人大常委会通知,经2006年9月30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臧国平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决定任命赵宏声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决定任命卫自光为南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刘雄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陈世平为南宁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夏建军为南宁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傅隆政为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韦藤贤(女)为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赵波为南宁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艳珍(女)为南宁市监察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邦兴为南宁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任覃宾生为南宁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秦赣江(女)为南宁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南萍(女)为南宁市人事局局长
决定任命董秀银(女)为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高新为南宁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黄善武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建辉为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冯炳浩为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邓国付为南宁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贾玉成为南宁市旅游局局长
决定任命蒙祝宁为南宁市粮食局局长
决定任命黄菊如(女)为南宁市外事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郑小嘉(女)为南宁市侨务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范卫东为南宁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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