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州直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3.11.21
• 【字 号】伊州政办发[2013]151号
• 【施行日期】2013.11.2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州直处置非法集
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13〕151号)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州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确保州直金融和社会稳
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州直处置非法集资工
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邵 勇(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王荣新(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州政府金融办主任)
贺俊辉(自治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成 员:
古丽努尔·阿克帕尔汗(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晓晴(自治州法院副院长)
秦 理(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阿不拉西木·阿斯木(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吴江森(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周 平(自治州经信委副主任、纪检组长)
魏 红(自治州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叶尔肯·巴哈尔扎力(自治州住建局局长)
扎曼别克·扎合帕尔(自治州林业局局长)
艾尼瓦尔·库尔马那力(自治州农业局副局长)
祁 军(自治州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纪检组长)
阿迪力江·艾合买提(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
鲁 泽(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马兴慧(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
赵 铁(自治州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
姚海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台来提·吐尔逊(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徐 洪(自治州信访局副局长)
孟旭辉(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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