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09.06.10
• 【字 号】伊政办发〔2009〕63号
• 【施行日期】2009.06.1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知
伊政办发〔200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忠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白 波(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彰(市建设局局长)
王少民(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王立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忠国(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王崇伟(市人事局局长)
冯武成(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吕惠岩(市监察局局长)
刘天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树廷(市司法局局长)
安忠辉(市财政局局长)
孙彦凤(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汪大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怀信(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云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延杰(市卫生局局长)
陈维扬(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岳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维涛(市教育局局长)
倪殿起(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忠义(市交通局局长)
高明义(市民政局局长)
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
办公室主任:刘天国(兼)
副 主 任:倪殿起(兼)
李 靖(兼)
附件: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点、考核方案的制定工作。
五、负责有关领导讲话、工作情况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六、负责检查和考核全市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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