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减轻企业
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0.07.30
• 【字 号】威府办[2010]215号
• 【施行日期】2010.07.30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
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府办〔201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6号)、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局
《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价[2010]794号)、贵州
省物价局等十五厅委办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局开展治理和
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价检[2010]92号)和国家、省、地有关减轻
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
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威宁县自治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友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勇(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汪 坤(县监察局局长)
李正超(县财政局局长)
罗兴义(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局长)
成 员:禄 翥(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文琴(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纪)
王 红(县审计局局长)
陈义聪(县民政局局长)
陈兴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开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铸(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永宽(县农牧局局长)
李 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朱 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明荣(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常务副局长)
李 涛(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纪检组长)
龙朝鲜(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党组成员)
马开杰(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龙朝鲜兼任办公室主
任,杨奎(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中小企业股负责人)、刘林(县工业经济贸易
和能源局非公有制经济股负责人)为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
6222041、6232492、6222431。
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交流和通
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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