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
为加快贵阳市城市建设,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首钢
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对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住建部《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结合被征收范围的实际情况,
制定以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凡属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
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性质和用途的确定及所有权
不明房屋的处理
(一)被征收房屋补偿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其用途、性
质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二)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
南明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
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决定下达后,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又未
提起复议或诉讼,由征收主体通过证据保全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
(一)经2016年9月19日在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内发放选择评估机构民意调查表,被征收人
选择贵州鼎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级)作为首钢贵钢老
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公产部分的评估机构。
(二)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
到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向贵州鼎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书面申请评估复核;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
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贵阳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
委员会书面申请鉴定。
四、私有住宅房屋的补偿
涉及征收范围内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
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原房评估单价计算后
对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按不小于原房套内建
筑面积且最接近原房套内建筑面积的户型进行靠档置换。被征收
人与征收人按被征收原房屋评估价与安置房评估价进行结算,按
规定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安置房价值差价,被征收人享有安置
房产权。
五、公房的补偿
(一)征收单位公房的以租赁合同为依据,按规定换算为应
安建筑面积后进行补偿。
(二)被征收人与承租人不能解除租赁关系的,由征收人与
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后,安置房产权仍归被征收人所有。
(二)未缴纳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的补偿:
1、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应到政府相关的房改主管部门补
交土地收益金后再按本方案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以取得安置房的完
全产权。
2、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应到政府相关的房改主管部门
完善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手续后方可依本方案给予一次性货币补
偿。
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根据贵
阳市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九、符合安置条件的,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下
列标准计发
(一)搬迁费,按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按
照每次每平方米10元计发,非住宅按照每次每平方米20元计发。
选择货币补偿的发给一次搬迁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发给两次
搬迁补助费。如住宅原房合法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
方米计发。
(二)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产权调换房安置产生过渡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过渡,按被征
收人原房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发。产
权调换房超期安置的,从逾期之日,每超期1个月,超期临时安
置补助费按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逐月递增10%。递增后的超期临
时安置补助费最多不超过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5倍。如住宅原
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标准计发。
(三)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计发三个月,住宅每月每平方
米10元,非住宅每月每平方米20元。如住宅原房建筑面积不足
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标准计发。
十、装修及室内设施补偿补助费:
类 别 项目名称 单 单 价备 注
1 电话(不计分表) 门 300
2 煤气(智能表) 户 2890
3 煤气(普通表) 户 2600
4 数字有线电视 户 200
5 独立水表 户 780
6 分水表 块 30
7 独立电表 户 629
8 分电表 块 30
9 动力电迁移 户 3000
1电脑宽带迁移 户 150
1电热迁移 户 1500
1电热水器迁移 台 200
1空调迁移(柜机) 台 500
1空调迁移(挂机) 台 200
1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 台 500
1厚度5㎜以上 160 雕花玻
1瓷粉+乳胶漆 8-15
1墙纸 20
1保丽板、桑拿板、胶合30-80
2瓷砖墙裙 55-120
2木质吊顶、墙裙 60-200
2电视幕墙 70-130
2铝扣板顶、墙 80-100
2石膏线条 m 10 横向取
2普通地板砖、水磨石 40-80
2花岗石地板 100-150
2大理石地板 60-120
2竹、实木地板 60-200
2强化、复合地板 50-100
3铝合金卷帘门 80-110
3铝合金门窗 130-150
3塑钢窗 130
㎡
㎡
㎡
㎡
㎡
㎡
㎡
㎡
㎡
㎡
㎡
㎡
㎡
㎡
㎡
㎡
室内设
施
内墙装
修
地 板
金属门
窗
3包门 80
3铁门、钢管防盗门 樘 100-150
3普通机压门 樘 150
3金属门入户全封闭防盗门(含樘 1500
3室内全封闭防盗门(含樘 300-500
窗
3木门、实木门(套) 樘 250-500
3窗套 樘 50
窗、套、
4窗帘盒 m 40
4不锈钢扶手 m 80
4铁艺扶手 m 90
室内外
4钢条防护栏 20-30
护栏
4钢质扶手 m 50
4不锈钢防盗窗栏 50-80
4整体橱柜 m 200-700 横向取
柜 子
4吊柜、贮物柜 200-300
4固定衣柜 200-500
4台式面盆 套 200-350
5浴缸 套 500-850
卫生浴
5坐式便器(带水箱) 个 200-500
室
5蹲式便器 个 100
5洗手盆、陶瓷拖把缸、个 100
5整体浴室 套 800-120
5遮阳雨棚 50-90
5无烟灶台 m 200-400 横向取
其 他
5纱窗 50
5外墙砖 20-30
5
9 按原房建筑面积计算
照明线
路
㎡
㎡
㎡
㎡
㎡
㎡
㎡
㎡
50㎡
1000
2000
3000
以下
50㎡
-120
120
㎡以
对其评估后确定补偿价值。
本条款补偿费由征收人一次性发放给被征收人,涉及水、电、
煤气等设施使用费用,由被征收人在领取补偿款前自行缴清,设
施迁移及费用由被征收人自理。
十一、超过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的,一律不给予
任何奖励和补助。超过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的,由房
屋征收部门报请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
相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由贵阳
市南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本方案只适用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
范围内公产区域房屋征收。
十三、本方案由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文发布于:2023-11-26 18:55: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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