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强力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一、招生体制
市教育局宏观管理,各相关县区组织协调有关学校密切配合,学生和家长有序参与,市直学校依据招生政策组织招生。
二、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制定解释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及指导协调招生分配全过程,同时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
招生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现场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相关小学负责为本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协助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配合各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方案上报
招生学校须在6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网上报名
1.小学学校
凡是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自行网上报名。
2.初中学校
由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居住证等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市直、平城区、云冈区(云冈区区属中学对口小学校除外)、开发区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集中报名。在上述区域以外小学就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个别报名手续。
有条件的小学可组织学生家长统一进行网上集中报名;条件不具备的小学可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后,由家长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自行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报名网址
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4.报名时间
①小学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7月1日
②初中
集中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9日
个别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
(三)审验
1.审验时间
各初中学校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2年6月27日—7月15日完成。各小学学校现场审验及补验复核在2022年7月4日—7月15日完成。各县区参照执行。
2.审验组织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人现场审验其学籍、户籍、住房手续等,并予以登记备案。小学审验范
围为参加本校集中报名的适龄儿童,初中审验范围为参加本校集中报名和个别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3.审验需提供的手续
①学生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③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
④参加初中学校个别报名学生除提供上述所需的手续外,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4.其他情况说明
①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
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
②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户政、房管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④因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审核时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日常防护和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可通过管理平台由市级管理员发布公告通知家长。
⑤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随迁子女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四)录取
1.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学
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条件为: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期限为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
具体录取梯次顺序为: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②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③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
④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但属于招生学校
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⑤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⑥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
⑦无房无户学生。房户均不在市直学校所在行政区域但具有市直学校所在辖区居住证(居住卡)的随迁子女。
⑧与该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属地或监管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大同市教育局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执行,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2022年7月21日。
4.关于部分学校的录取作如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