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崇明县拆除违法建筑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 【公布日期】2009.09.22
• 【字 号】崇府人[2009]31号
• 【施行日期】2009.09.22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崇明县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
组的通知
(崇府人〔2009〕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崇明县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 奇 县长
副组长:施建华 县委副书记
张国坤 副县长
杜松全 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锦涛 县文广影视局局长
朱建军 陈家镇镇长
汤建平 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局长
张 杰 城桥镇镇长
张 彪 县监察局局长
张 瑾 工商崇明分局局长
张建英 新海镇镇长
张昌耀 县经委主任
杨士章 县财政局局长
沈 忠 港沿镇镇长
沈克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邱水华 横沙乡乡长
陆善昌 三星镇镇长
陆惠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宁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 冰 县综治办主任
陈 尧 竖新镇镇长
陈 国 县规划土地局局长
陈 杰 新村乡乡长
施金星 县政研室主任
洪德邻 县水务局局长
倪汉培 县信访办主任
秦文新 长兴乡乡长
袁 刚 县农委主任
袁锦超 县司法局局长
钱爱新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钱锦良 县交通港口局局长
黄海盛 向化镇镇长
龚 平 庙镇副镇长
龚著忠 建设镇镇长
龚朝晖 堡镇镇长
彭桂芳 县卫生局局长
蔡 健 中兴镇镇长
崇明县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陈宁同
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妙生、陈洪标、季生全、季松平、周新生、顾锦、蔡正荣同
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崇明县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领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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