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项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更新时间:2025-12-12 14:41:4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5日发
(作者:太平洋直购最新消息)

关于XX建设项目法律意见书

制作单位:

年日月

目录

第一部分引言-------------------------------------1

一、释义------------------------------------------1

二、律师应声明事项--------------------------------2

第二部分正文------------------------------------4

一、主体资格审查----------------------------------4

二、项目基本情况----------------------------------6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9

四、募集资金支出与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平衡情况-------10

五、本项目报告机构及有关文件---------------------10

六、结论意见-------------------------------------14

XX律师事务所

关于2020年xx政府建设项目

法律意见书

致:XX市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

院(2014)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财库(2015)83号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5)225号文《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

实施意见》、财预(2016)155号文《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

管理办法》、财预(2017)89号文《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

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财预(2018)34

号文《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及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本律师事务所

作为2020年XX市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专项法律

顾问,按照勤勉尽责精神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引言

一、释义

在本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期专项债券/本期债券

本意见书

XX/本所

北京XX

《实施方案》

《财务评估报告》

指XX律师事务所

指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指北京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2020年XX

建设项目收益自求平衡方案》

指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2020年XX省政府专项债券(第四批)-XX市XX

建设项目财务评估报告》(XX审字[2020]XX

号)

指为申请发行本期政府专项债券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法律意见书》

指2020年XX建设项目专项债券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变更项目备案告知书》

元(万元)

指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xx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指《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变更项目备案

告知书》

指人民币元(万元)

1

二、律师应声明事项

1、本所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

件以及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

2、XX市人民政府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并提供本所

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和对有关事实的口头及书面说

明;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文件均已向本所披

露,不存在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所提供资料

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

3、对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获得独立证据支

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

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言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期专项债券使用有关之法律问题发表意

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内部控制(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文件记载形式、偿债能力评价、现金流

动性分析)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

书中对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信用评级和其他专业报告中相

关数据及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内容本

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XX建设项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2

所律师书面同意,XX市人民政府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

织或个人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XX市人民政府申

请专项债券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

依法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所律师同意XX市人民政府部分或全部在募集说明

书中自行引用或按国家财政部审查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

3

第二部分正文

一、主体资格审查

(一)专项债券发行主体

本次专项债券发行主体为XX省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预[2016]155号)第四条规定,“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

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

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

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

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专项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

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根据《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

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第一条政策目标

第四款明确市县管理责任中规定,“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相

关专项债务的,依法由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

贷市县使用。”

本所律师认为,本期项目建设主体为XX省人民政府,

符合财预[2016]155号文、财预[2017]89号文的规定。

(二)项目实施机构资格

根据《实施方案》,XX市人民政府是XX建设项目建设项

4

目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机构。经查询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书,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XX市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经费来源:财政补贴

负责人:

机构地址:

赋码机关:

颁发日期:

基于前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XX市人民政府系依法批

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具备本次项目

实施机构的资格,负责本期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准备、方案

编制和项目实施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单位资格

根据《实施方案》,XX市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建设单

位,建设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范围:。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

登记机关:

5

前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XX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是本项目适格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项目备案告知书》

等XX市XX建设地点位于xx镇。四至为:。

(二)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实施方案》,本

项目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其中主

楼一栋,建筑面积㎡;实验楼一栋,建筑面积㎡;

宿舍楼及食堂一栋,建筑面积㎡;厂房十四栋,建

筑面积㎡,其中三层厂房(框架结构)㎡,

二层厂房(排架结构)㎡。绿化面积㎡,道路

硬化及停车场㎡。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米,污

水工程米,雨水工程米,热力工程米,供电电

缆工程米,规划停车位个。

建设工期:年月--年月。

本项目是社会事业领域卫生健康类项目,属于具有一定

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领域。

(三)项目申报合法性

本项目目前已经取得项目备案告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稳评、能评建

6

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部项目前期手续工作。本项目自20年

月开工建设,计划20年月-20年月完成建筑

工程、建安工程。年月-年月完成设备设施安

装工程,年月进行工程验收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年月日,XX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纪字[]号),同意本项目建设方案。

(2)年月日,取得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变

更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编号:),同意项目建

设。

(3)年月日,XX市自然资源局颁发《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号),项目

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4)年月日,XX市国土资源局xx区分局

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准建[]字第号),准予使

用本项目建设用地。

(5)年月日,中共XX市XX区委维护稳定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对XX建设项目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批复》(稳办备字[]号)。

(6)年月日,XX市自然资源局颁发《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高新建字第号),

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7)年月日,XX市自然资源局颁发《建设工程

7

规划验线合格证》(编号:)。

(8)XX规划建设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编号:),本项目建设工程符合施工条

件,准予施工。

(9)年月日,取得市某区工业和信

息化局《关于XX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工信字

号)。

(10)年月日,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出

具《关于XX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环境保护有关意见的函》

(环函[]号),准予施工。

本所律师认为,本项目已获得项目备案告知书、建设用

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稳

评、能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负责单

位的同意批复等,项目审批工作手续齐全,成熟度较高,具

备合法性。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本次XX建

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估算估算万元,项目计划

建设工期为年月--年月。截至年底项目已

经完成投资万元,来源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资

万元;年计划投资万元,其中申请年政府专项

债券资金投资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资

8

万元;年计划投资万元,来源于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投资万元。

四、募集资金支出与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平衡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及《财务评估报告》,本项目本期拟

申请发行年第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万元,

专项用于XX建设项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

利率付息债券、新增债券。本期申请发行年xx省第X

批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债券发行期限为年期,债

券利率按照国债相同期限利率%上浮个BP,申请使

用的债券利率假设为%,利息每年偿还一次,本金到

期一次性偿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根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XX建设项目建设

项目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且现金流入能够覆盖

专项债还本付息的规模,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项目收益抗压测试后可以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最低本息覆盖倍数达到倍以上,本项目具有较强的

抗风险能力。

五、本项目报告机构及有关文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报告内容

9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本次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编制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分析报告:总论、

项目背景、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地址与建设条件、

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技术设计及设备选型方案、公用工程、

消防设计、环境保护、节能与节水、劳动安全卫生、项目

管理与时间安排、组织机构及招投标、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财务评价、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结论及建议等。

2、报告机构

本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机构XX工程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营业执照,住

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本所律师认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已包含

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

备出具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资格。

(二)《实施方案》

1、方案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本次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专项债券

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分析阐述:项目

主要内容,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资金情况、建设计

划及现状,项目预期收益分析,项目预期收益、支出及融资

平衡情况,项目融资计划,潜在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

10

果的各种风险评估,投资者还款保障措施信息披露计划以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2、报告机构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为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核查,XX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为一家合法存续,具备咨询

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

本所律师认为: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使用

的《实施方案》已包含本次x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申请发行

债券所涉及到的主要内容。XX信息咨询中心为符合要求的第

三方咨询机构,具备出具项目《实施方案》的资格。

(三)《财务评估报告》

1、报告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编制

的《财务评估报告》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分析报告:本募投项

目基本情况、债券应付本息情况、评估依据和假设、评估过

程、评估分析、评估结论。报告认为在项目对应的收入、成

本、相关税费等支出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项目预

期收益能够合理保障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2、报告机构

北京xx现持有北京市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

1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营业执照》、北京

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本所律师认为: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使

用的《财务评估报告》已包含本次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请发行专项债券所需的主要内容。北京XX平具备出具

该《财务评估报告》的资格。

(四)《法律意见书》

本所作为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系经XX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现

持有XX省司法厅于年月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法律意见书由执业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所律师认为XX律师事务所系经批准依法设立且合法

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为本期债券使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资质;在本法律意见书上签字的执业律师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格。

六、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内容,本所律师认为:

(一)本期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机构XX市人民政府、建

设单位XX限公司均是合法存续的主体,具备独立的法律主

体资格。

(二)为XX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可行性研究报

12

告编制机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均具备其

相应的经营资质、从业及执业资质。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

理办法》履行相关审批、报备程序即可,不存在法律上的障

碍。

(四)本次申报项目尚待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办理债券发行相关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

所公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几页是律所证照、承办律师证件等复印件。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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