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人物性格归因 破解法律观念淡薄之谜

更新时间:2025-12-15 12:32:0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1日发
(作者:法院支持这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

解析人物性格归因破解法律观念淡薄之谜

作者:宋寒冰

来源:《神州·中旬刊》2017年第07期

性格指一个人在个体生活中形成的,对现实稳固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归因

即是“三维归因理论”,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哈罗德·凯利于1967年发明的心理学理论。“三维归

因”指人们对行为因果归属分析总是涉及三个因素:客观刺激物、行动人、所处的关系或情

境。法律意识淡薄在我国农村一部分人心中由来已久,他们有的是不懂法,有的是无视法。有

的人将结婚登记视为“走过场”;很多人认为女方订婚要“彩礼”是天经地义;有的子女通过“抓

阄”来决定老人的归属,如此种种。在这些人心中,旧俗比新法牢固,金条比律条重要。一些

地方领导和执法者也以被曲解的民意代替法意,长此以往,便形成了“法不责众”、“私不举官

不究”、“私举官难究”的“法外开恩”效应。法律意识淡薄不等于无是非,恰恰相反,越是法治

不健全的地方是非矛盾越多,越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命运越凄惨。在农村,矛盾的焦点大多集

中在家庭婚姻、土地、赡养三个方面。望着当事人因心理积淀情绪的爆发而气话互怼和火花四

溅,望着她们眼神焦虑迷茫的空洞,我们既不能把她们“妖魔化”,也不能悲情化。地域环境的

熏陶、消费主义的兴起、道德规范的脱钩使她们感情被利益,法理被私欲吞噬。她们的矛

盾纠纷,经过节目组调解,多数都能化干戈为玉帛,但也有的人“心结”难解。要想如司马光所

言“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1]提高人的心理素质、增强人的法律意识是唯一的也是最佳的

路径,而解析人物性格归因,正是通向这条路径的“特快专列”。

一、解析人物性格归因的必要性与节目独创的“心理问询”模式

随着社会转型和商品经济的渗透,我国农民从土地承包到进城打工、代际更替、土地流

转……他们的价值观念和法治思维发生了解构性的变化。农村、农民“万花筒”般的生活是法制

民生新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但此时,我国电视主流媒体却遭遇了命运的浮沉,在传

媒资源分配和利用上,越来越向精英人士、金融寡头、明星大腕“强势体”倾斜,而农民、低

收入、低文化、高龄等弱势体却被边缘化。基于此,吉林电视台于2001年7月成立了全国

第一家乡村频道,不久,便增设了《广角民生》这一以叙事乡村、诠释法理为主的栏目。2011

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颁布后,《广角民生》开始侧重以调解为主、解法和评

议为辅,他们首先调整机构、吸纳人才,聘请优秀专业律师和金牌调解员加盟。为了突出新闻

与法律共性的本质特征——人的延伸和人性关怀,调整后的节目态势,由原来单纯的事件采访

改为矛盾纠纷调解和人物心理问询。

在调解过程中,现场和演播室互动,到双方矛盾的焦点和问题的症结,齐心协力地进行

启发和疏导。这期间,就涉及到如何控制局面,熄灭包括调解员和记者在内的三方随时可能爆

发的怒气,这怒气会导致事态恶化、矛盾升级,它往往成为“道德指涉类”向“涉法类”、家庭内

部矛盾向刑事案件、凶杀案件转化的重要节点。按照“三维归因理论”探讨法制民生节目中有代

表性人物的性格特征,有助于帮助当事人、节目组成员乃至广大受众提高认知自我和认知他者

的法治思维能力,使现场的调解员、记者消除个人歧视和偏见,既不致于被简单的好人坏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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