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译典型句型Where
泛瑞翻译
其实在普通英文中,用where引导的状语从句,一般为地点状语从句。但在法律英文中,
where引导的是法律条款中的条件状语从句,相当于“inthecasewhere”。
在国内,通常对应的汉语为“如果”或不出现人称的句式中“….的”;在香港,其最典型的译法
是“凡……”or“如…..”。例:
Wheretheborrowerfailedtorepaytheloanattheprescribedtime,itshallpaydelayed
repaymentinterestinaccordancewiththecontractortherelevantstipulationsofthestate.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合
同法第二百零七条)
Whereanemployeeisgrantedanyperiodofannualleave,theemployershallpayhim
annualleavepayinrespectofthatperiodnotlaterthanthedayonwhichheisnextpaid
hiswagesafterthatperiod.
如果雇员被给与任何一段期间的年假,雇主最迟须于该期间后的第一个发薪日付给该雇员该
段期间的年假薪酬。
Whereadefendantisfinedandthesameisnotforthwithpaid,themagistratemayorder
thedefendanttobesearched.
凡被告人被判处﹐但没有随即缴付﹐裁判官可命令搜查被告人。
Whereaclaimanthasaclaimwhichexceedsthemonetaryamountmentionedinthe
Scheduleandwhich,butfortheexcess,wouldbewithinthejurisdictionoftheBoard,the
claimantmayabandontheexcess,andthereupontheBoardshallhavejurisdictionto
inquireinto,hearanddeterminetheclaim.
如只因申索人的申索超逾附表所述的款额﹐以致该申索超逾仲裁处的司法管辖权范围﹐则
申索人可放弃追讨超额的款项﹐而在此情况下﹐仲裁处有查讯﹑聆讯及裁决该宗申索的司
法管辖权。
总之,where引导的条件状语与if和when引导的条件句在语法上没有任何分别,但if与
when引导的条件句无论在普通文体中还是在法律篇章中都同样广泛使用,而以where引导
的条件状语从句在普通文体中使用频率极低,在法律篇章中则广泛使用。从语用上讲,以
where引导的条件状语从句的正式程度比较高,法律问题特性显著。故无论是法律文件的撰
稿人还是法律翻译人员,都喜欢使用该句式,以便制作出较为正式的法律文体。
但在英译汉的实践中,内地的法律文书撰写人/翻译喜欢用“…的”的结构,香港的法律文书撰
写人/翻译更愿意用“凡…”和“如…”的结构来表达法律文书中用where引导的条件状语从句。
由于“如…”引导的汉语句式比较口语化,故我们认为用“凡…”引导的汉语句式去翻译
“where…”的句式更为合理。
不过最近也有法律翻译方面的学者在研究where,if和when之间微妙的区别。他们认为初看
之下,好象用where起句的地方,可以用if或when取代。但是细细分析起来,它们之间
还是有区别,主要的区别在于,if强调了一种假设,when强调了时间上的关系,而where
显得比较客观,读来给人一种庄重的感觉,“只要你这么做了,你就理当受到惩罚”,而不分
时间,也没有任何条件。
本文发布于:2022-07-24 15:14: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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