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的分类
法律意见书有哪些类型?下面请看给大家介绍的法律意见书的
分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目前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具有认定性质的法律意见书
这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个非诉讼事件或行为,运
用法律、政策作出具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的认定的意见
书。
(二)具有建议性质的法律意见书
这是指律师建议委托人按照法律规定,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
行为的意见书。常见的有三种:
1.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作出的书面答复;
2.律师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案件,向案件受理机关或其上
级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意见;
3.对已经处理或判决的行政案件或诉讼案件,认为不当而向有
关行政机关或法院等部门提建议纠正的意见。
(三)具有代理性质的法律意见书
此类法律意见书主要出现在二审代理和申诉代理过程中。对案
件或案件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不便以代理词或辩护词的形式陈述时,便
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表达律师代理意见。
制作法律意见书,要依据政策和法律,对事件的全部内容和所
建议的问题,要进行全面、准确、中肯的分析和阐述,不受任何人和
任何外界的影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意见书的制作,态度要客观冷静,要严肃认真反复推敲,
严密分析,论点要明确,针对性应强,说理要透彻,用语应坚决而恳
切。
附:
写作格式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
“××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
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
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二)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
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
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
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
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三)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
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
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本文发布于:2022-07-15 12:03: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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